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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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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弟偷吃泡麵!高雄女「棍棒虐死」遭判12年 稱長照壓力大
高雄市一名患有自閉症、過動症且發展遲緩的11歲男童,因母親無力照顧,自2022年8月起受託交由23歲表姊照顧。2024年1月1日晚間,表姊發現男童早餐偷吃泡麵卻謊稱吃吐司,竟失控徒手掌摑男童臉部、捏胸,並持塑膠棍狂抽男童頭、背部,隨後更強逼男童交互蹲跳近3小時,導致男童癱軟在地、陷入昏迷,經送醫搶救後因腦出血不治。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後,駁回表姊聲稱「長照壓力太大」判減刑上訴,維持一審12年有期徒刑判決。

母「打小孩手心」遭男毆打...家長體罰路人能介入?律師給解答
昨(1)晚台北捷運發生車廂暴力事件,一名媽媽在車廂內管教年幼子女時,突有陌生男子上前質疑其對孩子不當管教,甚至動手毆打該名媽媽,導致她臉部挫傷、視力一度模糊,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全案已依傷害罪嫌函請偵辦。對此,律師蘇家宏根據法律層面,發文探討父母是否能體罰小孩,及路人介入的正當性。

小六生持樂樂球棒打老師遭警帶走 律師揭悲哀現況:只能報警啊
台中市某國小爆發師生衝突,一名小六生上課時手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該老師事後不接受道歉報警,小六生則遭員警函送少年法庭,對此家長質疑校方放任警察帶走人,進而投訴,消息曝光引發各界關注,起初校方、警方被轟踐踏教育,妨害兒少權益,不過如今風向似乎悄悄轉向了。針對小六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案,律師桂祥晟也在臉書發表個人看法,認為國小高年級男生並非都是可愛小動物,如今法律已沒收老師懲戒權,在沒有任何防禦自己的法律上能力,因此老師遭受學生威脅、危害時,「只能報警啊!」並認為老師報警這件事,絕對是很掙扎的,「因校方高層意見一定很多,也會把受害老師貼上難搞的標籤。」桂祥晟表示,該老師忍不住決定報警,警方也進行介入,但遭質疑踐踏教育,承辦員警甚至被懲處,「這代表什麼?老師,你們以後被學生欺負,只能回家抱著棉被哭啦!至於學生有行為偏差或課業荒廢的行為,都是小事,老師都不要管!」。桂祥晟也忍不住反問,「今天學生道歉了,老師就得原諒?那老師體罰或當眾訓誡了學生,被學生提告傷害或公然侮辱,學生跟學生家長會不會原諒老師呢?不會。」也心寒的為該老師抱屈,「當你意識到體制不會保護你,甚至不會支持你伸張個人權益,那麼便只剩下兩個選擇:離開或者平庸。」文章一曝光,隨即掀起大票網友討論,「這件事情我站中立立場」「現在小學生有些頗具危險性,老師已經不只傳道授業解惑,還要注意他們看你不爽。要想好因應之道。桂律師所言精準之至。」「學校沒辦法教,司法來教」「可憐可悲的教育現況!!」「支持老師報警,學生管不動就給社會來教;老師不是偉人」。

小孩罰站也不行?行政院刪「父母懲戒權」 藍委轟:徒增爸媽困擾
行政院會28日拍板通過《民法》1085條修法草案,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父母教養時,要考量子女的年齡及發展程度,不得有身心暴力的行為。但這也引發家長團體憂心,沒有明確定義與配套,只是剝奪了家長對孩子的管教權。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懲戒範圍廣泛,貿然取消「懲戒」,又加上「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的空泛法規,只會造成更大爭議,徒增父母困擾。

不准「打罵」孩子! 民法「家長懲戒權」將刪除
未來恐怕會越來越少看到,孩子挨罵、甚至挨打的狀況,行政院拍板,刪除民法中,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的規定,並改為「不得對孩子出現身心暴力行為」,希望家長們以鼓勵代替責罵,讓孩子在健康的環境下長大,修法草案將送到立法院審議。

家長注意!行政院修民法刪「父母懲戒權」 教養不得身心暴力
家長注意!行政院今(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有關父母「懲戒權」規定。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相關規範意旨,確保兒童免於任何形式的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因此修正相關規定,宣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應採取有利成長及非身心暴力的方式。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也強調,未來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衛福部也將與教育部攜手,持續布建親職教育資源。

國會改革案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總統暫免赴立院報告
立法院日前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引發擴權爭議。憲法法庭今(19)日對國會調查權修法做出暫時處分的判決。憲法法庭10日就暫時處分部分行準備程序,經多日評議,今幾乎都裁准。也代表賴清德總統「暫時」不用立院國情報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等規定於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分別就其行使職權或因行使職權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部分,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同時聲請暫時處分,暫時停止適用上開法律規定。應暫時停止適用條文的第一部分是「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院在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下,課予總統義務,要求應即時或限期回應立法委員的口頭或書面提問,產生是否逾越立法院職權分際,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違憲疑義。第二部分是「聽取報告與質詢」,新法規定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還設罰鍰、彈劾、追訴刑事責任條款。憲法法庭指出在憲法權力分立體制下,除對總統、副總統的彈劾由立法院行使外,對其餘政府人員之彈劾權專屬監察院;至移送懲戒權,除由監察院提出彈劾案方式行使外,依法有受懲戒情事的公務員所屬行政或主管機關首長,亦得依法為之,屬行政權一環。立法院對同屬平行憲法機關之行政院院長及所屬部會首長,於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下,是否享有移送彈劾之權,有疑義。第三部分是「人事同意權之行使」,因新法影響總統依《憲法》相關規定,就司法院、考試院與監察院等憲法機關及審計長所享有的人事提名權,及總統或行政院院長就相關法律所定人事提名權之有效行使外,其規定內容亦足可牽制相關憲法機關、特定行政機關或職務之適時組成及其有效運作,並妨害憲法實現特別公益,憲法法庭認為有暫停適用的迫切必要性與手段上的無可替代性。

段宜康「曲棍球案」檢察官陳隆翔遭二度彈劾 結果出爐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因多年前偵辦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林滄敏涉詐領教育部補助款逾500萬元案,2019年間首度遭監察院監委高涌誠提案彈劾,2021年獲不受懲戒確定,未料,高涌誠2022年第二度提案彈劾,懲戒法院認為,二度彈劾除前案判決已審理部分外,還有其他違失行為,沒有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也沒有懲戒權耗盡,故實體審理,合議庭今(3)日仍判決陳隆翔不受懲戒。可上訴。合議庭認為,陳隆翔依本身法律專業、經驗及既有證據資料,可知悉負責管理彰化縣府體育場所的李姓、張姓公務員有犯罪嫌疑,且相關人的陳述前後不一、互相矛盾與客觀卷證資料不符的情形,存有疑義,卻未進一步釐清、偵查,並為起訴或不起訴的處置,難認已盡發現真實的義務而有違失。合議庭審酌,此部分違失不致影響緩起訴處分的結論,且李、張涉犯圖利罪嫌的追訴權時效尚未屆滿,仍可續為偵查,以及李、張涉嫌犯罪的情節、協會已補繳規費、彰化縣政府也無追究的意思等情,認為陳隆翔的違失情節尚非重大,不符合《法官法》相關規定要件。更多新聞:監察院移送陳隆翔的其他違失,合議庭認為或屬於法律見解的爭議、或屬於依客觀證據,還不足以使陳隆翔形成有犯罪嫌疑的心證、或屬於檢察官個案認定的裁量或判斷空間,且無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或與卷內證據不符的情形,均不構成違失,因此判決不受懲戒。2014年地方縣市長選舉期間,段宜康在彰化縣長的造勢場合上公開指控,當時替國民黨參選的林滄敏在擔任曲棍球協會理事長期間,涉詐領教育部補助款500多萬元,並揚言若為不實指控就要當眾吞下3顆曲棍球。由於陳隆翔當時在彰化地檢署擔任檢察官,並偵查此案,卻因查無不法將林滄敏不起訴,使得段宜康反遭林滄敏提告求償,2018年間,法院判決段宜康、彰化縣長魏明谷須賠償林滄敏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網友還狂酸段宜康吞曲棍球。2019年間,段宜康向監察院陳情,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彈劾陳隆翔,當時已經引發檢察體系反彈,案經職務法庭審理後,早已判決不受懲戒確定。

從受害者變加害者!韓紀錄片 思辨親子暴力管教
遇到小孩難管教時,有些家長選擇打、罵,認為是最快速的方法,但可能帶給孩子長期的負面影響。南韓紀錄片《成為更好的家人》,講述一名虐待自己孩子的單親媽媽,意識到自己行為不對後,透過上節目、向警察自首等方式,來試圖停止施暴,並且尋求心理治療找出根本原因、排解情緒。在一年的跟拍期間,帶觀眾分別從加害者和受害者的視角,看見一名母親的悔恨、痛苦,以及不當的管教對孩子身心靈所造成的創傷。

女兒打翻果汁不清 醫沒收手機反挨妻子告
處罰兒女該怎麼拿捏?日前一名知名婦幼醫院的院長,因為女兒把果汁翻倒在沙發都不清理,甚至跟孩子講道理時,也不肯理會,氣得沒收手機,但這個舉動引起妻子不滿,提告侵占,檢方認為,屬於合法管教範圍,因此不起訴。

親子共學團體支持民法刪懲戒權 給孩子沒打罵童年
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懲戒」文字,引發各界討論。多個親子共學團體代表今天到立法院前舉辦活動,支持修法,呼籲社會給孩子「一個沒有打罵的童年」。

民法刪除親子懲戒權 兒少團體贊成籲政府挹注資源
法務部公告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並刪除「懲戒」文字,改為教養時不得對子女為身心D行為。多個兒少團體今天表示,贊成法務部修法,呼籲政府未來加強社會溝通,提供資源給家長學習良善親子關係。

北市母子街頭罰跪案 監委認涉及公然家暴申請調查
網友日前在網路貼出台北市一對母子被要求在路邊罰跪的圖文,引發熱議。監察委員葉大華今天說,此案涉及在街頭公然進行家庭暴力,將申請自動調查台北市政府等單位是否積極妥處。

罰站也不行!「父母懲戒權」修法 防暴力管教
法務部將修民法,刪除父母對小孩的「懲戒權」,明訂禁止對兒童有身心暴力行為,包括罰站也不行,如有違規將會被通報,不少家長擔心,管教跟懲戒的界線模糊,像在公共場合小孩哭鬧,不理他,算是不當對待嗎?學者建議修法的同時,應該訂定相關配套。

日本民法修正逾百年嫡出推定 另禁止家庭體罰
日本國會12月10日修正通過民法,修改已實施逾百年的「嫡出推定」制度,希望有助解決「無戶籍者」問題。另外,修正後的民法刪除現行賦予父母的「懲戒權」,明文禁止體罰孩童。

坐等孫清泉案懲戒時效消滅 監院通過糾正北市府
監察院今天說,台北市政府體育處前處長孫清泉濫用職權,經9次函催依法移送審查,北市府卻執意「俟判決確定」再行處理,坐等懲戒時效消滅;監察院通過監委蔡崇義、田秋堇提案,糾正北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