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9歲黃姓女子,去年11月29日凌晨5點多,與友人蘇姓男子在汐止好樂迪KTV飲酒後,搭乘Bolt多元計程車前往「台北市南港區」返家。黃女在車上不僅言語挑逗司機,還強行伸手觸摸司機下體,司機雖極力制止仍遭重複猥褻。士林地檢署依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嫌,認定黃女行為違反司機意願,偵結後依法起訴。
香港日前有一名女乘客,一上計程車就直接將腳放在椅子上「雙腿開開」,司機見狀連忙勸阻認為坐姿不雅,沒想到女乘客還語帶挑逗稱:「那不是便宜你嘛!」被專情司機拒絕後還怒嗆「有得吃還不吃,罪大惡極啊!」讓眾人紛紛傻眼。
大陸的滴滴打車平台發生性騷擾爭議,江蘇一名女乘客搭滴滴順風車時,駕駛突然說要抱她,幸好她不斷抵抗才沒讓對方得逞;事後這名駕駛對警方表示,是在一個網路聊天群組學到順風車有比較高的機會可以搭訕女乘客,辯稱只是要搭訕,而非性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