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開發金總經理,也就是辜家次子,3年前涉及開發金控併購金鼎證券,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二審宣判,法官依違反證交法判刑8個月,減刑為4個月。</p>
前國喬石化董座吳春臺控告前女友李珍妮擅自移轉股權案,李珍妮二審被判應執行1年1月,得易科罰金。李女就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名媛李珍妮和國喬石化前董事長吳春臺,分手費鬧上法院!因為私自拿印章涉嫌偽造文書,李珍妮一二審官司都輸,其中第四個偽造文書罪,高院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有期徒刑,和另外三罪合併執行1年1個月,得易科罰金將近40萬,對此,李珍妮回應,服飾公司本來就是她經營,吳春臺只是借名登記,就當作花錢消災。
中華開發金前副總吳春臺控告前女友李珍妮擅自移轉1000萬元股權案,二審今天開庭,吳委任律師控李女至今講了5個版本,完全在說謊,李女則說沒有犯罪,回批「你才在說謊」。
名媛李珍妮與前男友吳春臺撕破臉,雙方為了投資的精品店鬧上法院,吳指控李侵占1000萬元股權,一審判李1年2個月徒刑,李不服上訴高院。5日開庭時女方大罵男方「小氣」、「渣男」,說自己名譽掃地全因吳春臺,但男方律師則指控李說謊,「已經是第7種說法」。
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被週刊報導指出,和時尚名媛李珍妮婚外情,並且生下1個今年已經7歲的私生女,宣明智人在國外,1位過去主跑科技線的資深媒體人,聲稱得到宣明智的授權代為承認,自己有1個正在念小學的女兒,孩子的母親李珍妮過去曾是電子工程師,2人是不是因此結緣?由於李珍妮愛出國看秀,後來乾脆轉戰時尚圈,更住進了豪宅帝寶,能以名媛之姿,不避諱上節目展現財力,跟不少大老闆過去密切的來往,都讓外界有不少聯想。</p>
宣明智的外遇風波,讓元配陳淑珍避走日本,不想多說,反而「紅粉知己」持續爆料,小五李珍妮向週刊表示,小四是酒店小姐,小三則是前財經記者,還質疑小三和宣明智的「電梯監視器照片」,就是小三自己外流的,因為她就是大樓管委會委員;不過李珍妮自己的事也冒出勁爆說法,一個女兒,當年傳出有4個大老闆搶著要認親。</p>
前國喬石化董事長吳春臺認為前女友李珍妮涉偽造印章擅自移轉股權,提起民事求償,一審判免賠。二審認定李珍妮侵害吳春臺姓名權,改判須賠新台幣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