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當局今天不點名譴責部分外國媒體「把黎智英案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炒作詆譭香港特區的人權和法治狀況,目的是混淆視聽,污衊香港特區。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味全混油案今天下午宣判,依2次詐欺罪、商品虛偽標記罪判處頂新味全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4年徒刑,頂新集團糧油事業群總經理常梅峰3年10月,味全總經理張教華因未經手油品業務,不知道混油內情,獲判無罪。魏應充的律師說「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