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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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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330萬購屋!她入住才知「買到凶宅」 火大告房仲、前屋主
有一名婦人小萱在2024年透過女房仲歡歡(皆化名),以330萬元買下林姓婦人的房地,且林婦在簽約時強調物件「無非自然身故」。然而小萱過戶後才從鄰居口中得知,前住戶曾在屋內輕生身亡,故氣得向歡歡、林婦提告。此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定林婦須返還330萬元,歡歡與其公司則連帶賠償8萬4422元,全案可上訴。

想買房先等等!地雷陷阱你避開了嗎? 買房十大常見糾紛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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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砸大錢買到凶宅!浴血詭女留鮮紅7字 監視器拍下「驚人內幕」
中國一名年屆30歲的黃姓男子在北京打拚事業有成後,於通州區購置了一套房產,打算作為他和女友未來的愛巢。然而,2人入住後卻遭遇了接二連三的怪事,甚至發現了一名身穿綠衣、渾身浴血的女子留下的血書,嚇得他們趕緊向原屋主解約,打算搬家,不料結局大逆轉。綜合陸媒報導,一名北漂黃姓男子在北京看中了一間2房1廳的房子,打算買下當作婚房,雖然房價超過市場行情,但黃男看中其位置在地鐵站附近,且價格尚在可承受範圍內,加上與年齡相仿的付姓屋主兼房東相談甚歡,於是雙方簽訂了購房合約,合約內容為「買方先行支付總房款的70%,剩餘款項待房屋過戶後再行支付,如任何一方違約,則需支付高額違約金」。黃男買房後,卻發現房子裡有租客,必須等到2個月後租約到期才能搬進去。之後,當他準備支付尾款時,屋主又表明自己身在國外,以致於延期過戶。不過當黃男入住後,開始發生一連串驚悚事件。黃男透露,某天自己回家時,赫見客廳桌上出現一個紙杯,但他確定女友在外地出差,家裡並沒有其他人,令他毛骨悚然,火速換新門鎖,還懷疑是前房客遺留下的紙杯。數日後,黃男深夜裡在床上摸到一張照片,當他用手機燈光照亮,居然看到一名身著綠裙的女子浴血的樣子,驚恐之餘,他馬上將所有燈光打開壯膽,徹夜難眠。不僅如此,黃男摸到照片的隔天,還收到一封署名為「我們來自天堂」的電子郵件,驚恐萬分地向女友求救,但她認為是他的朋友惡作劇。數日後,黃男女友出差結束返家,竟看到衣櫃塞滿了其他女人的衣服,怒不可遏質問男友,黃男反而被嚇得魂飛魄散。黃男為了證明家中確實發生了離奇事件,使用筆記型電腦登入電子信箱,向女友展示未讀取的信件。沒想到,2人點開一封信件後,映入眼簾的竟是滿滿一頁的紅色字體,內容寫著「為什麼在我家裡!」,令他們驚恐萬分,2人隨即向付男表達解約意願。付男了解事情原委後,坦承隱瞞凶宅事實並表達歉意,同時爽快同意退房,還不收取違約金。可是房東付男的反應卻引起黃男懷疑,假裝需要時間考慮,並暗中安裝了監視器調查。果然,他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付男竟然私自闖進屋內,製造「靈異現象」。事跡敗露後,付男坦承這間房價在1個月內上漲了數10萬元,令他後悔將房子賣給黃男,於是,他企圖利用凶宅和免收違約金的條件來威逼利誘黃先生搬離。最終,付男功虧一簣,只好認命服輸與黃男完成過戶手續。更多鏡週刊報導本文由《》授權提供

親弟輕生「租屋處變凶宅」!房東怒討百萬 她1原因真要賠了
一名何姓女子因其弟弟在租賃期間內輕生,導致房屋變成凶宅,後續選擇提前終止租約,房東也予以同意。孰料,當房東試圖出售時,最終卻以相較同區其他房產「低了180萬元的價格」售出。房東隨後將何女告上法院,要求其賠償183萬3153元。法院審理後認為,何女的弟弟輕生行為確實房屋價值造成了明顯的貶損,因此判決何女須賠償。根據判決書記載,何女與房東簽約租賃房屋,並與弟弟及兒子一同居住。不幸的是,何女的弟弟在2022年居住期間內選擇輕生,使得該房屋被認定為凶宅。在這起悲劇發生後,何女選擇提前終止租約,房東也表示同意。更多新聞:然而,當房東試圖出售該屋時,發現因凶宅的名聲,房屋售價相較同區其他房產低了180萬元,原先同路段應可以940萬元出售,最終卻僅以760萬成交。基於此,鄭男向法院提出賠償請求,包括房屋價值減損、清潔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等共183萬3153元。此外,何女曾積欠2個月租金共33000元,經以押金32000元扣抵後,雖已無積欠租金未付,不過何女未盡保管義務,導致屋內凌亂不堪、加上弟弟死亡後,承諾清潔整理回復原狀。最終何女並未履行,房東只好委請他人處理,共支出清潔及搬遷費15500元,加上未繳納電費1153元及提前解約的違約金16500元。更多新聞:法官在審理此案時,重點考慮到何女容許其弟弟居住在租賃物內,而弟弟的輕生行為直接導致了房產價值的貶損。根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這構成了侵權行為。此外,法官也參考了民法第432條及第433條,認為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應保管好租賃物,且如有毀損、滅失,應負起賠償責任。因此,在綜合考量何女未能妥善管理租賃物,導致房東遭受財產損失的情況下,判決何女需賠償房東共183萬3153元,全案可上訴。

買到「凶宅」怎麼辦? 下手前先做好三大觀察
台灣房價高不可攀,持續朝向漲多跌少趨勢前進,不少人也紛紛轉往看凶宅,因為凶宅價格是一般的8折,甚至一半都有可能,不過對於凶宅的定義認知落差,也延伸出不少爭議。

遭控賣凶宅判無罪 張淳淳:終還我清白
有「地產女王」封號的藝人張淳淳,10年前以姊姊名義買下北市民生東路5段房屋,5年前賣給另外2人,2人再轉售給賴姓男子,賴男要轉賣時才發現房子是凶宅,控告張淳淳3人詐欺,台北地院上週宣判,法官認定張淳淳等人賣屋時確實不知屋內曾有人非自然死亡,二審維持一審判決,3人都無罪。

1200萬高價購屋 買到「乾屍」凶宅
國人傳統習俗的禁忌,多半都不喜歡購買到發生過血案或自殺事件的凶宅,而民眾因為不知情買到凶宅鬧上法院的案例其實也相當多,但買主如果想解約,多半都會被判決敗訴,究竟為什麼?帶您來看看幾個案例。</p>

〈獨家〉知名凶宅大樓出租 房東:命案是樓下啦!
<html> <head></head> <body>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74681.jpg" width="640px" /> <br /> <br /> 買房子合約都會特別加註是否為凶宅,但租賃契約就沒有類似這樣的規範,律師建議租屋前可以多問鄰居和里長,或是上凶宅網查詢,萬一是屋主刻意隱瞞,可以提出解約,否則得花時間打官司。像是台北市中山區的錦新大樓,30多年來兩度發生火警,還有好幾起兇殺命案,大樓後來隔成多間套房出租,比周邊大樓便宜很多,記者實際前往租屋,房東不會主動提起往事,除非客人詢問,才說大樓確實曾發生命案。 <br /> <br /> <br /> 跟著房東腳步來到大樓內這間小套房,裡頭裝潢簡陋,牆壁還有慎水痕跡。房東vs.民眾:「上一個(房客)已經搬離很久了?上一個住了一個美國人,住2年、1年半左右。」 <br /> <br /> 位於台北市中山區這棟大樓相當老舊,屋齡約40年,每層樓都隔成10多間小套房,但30多年前因為火警造成多人死亡,2010年也曾發生情侶兇殺命案,即使如此,還是有不少年輕女子相約前來租屋。 <br /> <br /> 房東vs.民眾:「缺點就是剛剛講的,老舊!這邊對呀就是便宜,我就是隨便租,喔!對呀!」 <br /> <br /> 7坪大的套房,每個月租金1萬元,比起附近租屋價格確實便宜了2到3千元,房東也坦言,別層樓確實有命案發生。 <br /> <br /> 房東vs.民眾:「我的房子據我知道這幾年沒有兇殺案,但是其他樓層聽說是有,樓下樓下!我不知道是幾樓這我不太曉得,因為它這(房子)比較久,其實我個人是不信這個東西啦!」 <br /> <br /> 多數民眾找房就怕租到凶宅,依照正確程序,房東必須主動告知,如果是刻意隱瞞,房客能提出解約,萬一對方還是不願意,可以提告詐欺。 <br /> <br /> 律師李岳洋:「因為租屋他其實也是在使用房屋,他也是使用房屋的一種,所以說他雖然沒有擁有所有權,可是他是實際住在房子裡面去使用這個房子,所以應該可以說是類推適用,這個瑕疵(凶宅)的部分。」 <br /> <br /> 想自保建議房客在租屋前詢問鄰居和里長,也能上凶宅網站查詢,多做功課也多一層保障,才不會房子租了,才發現後悔莫及。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739866.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743611.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811524.jpg" width="640px" /> </body> </html>

〈獨家〉租到凶宅!簽約反悔 房客質疑房東刁難
<html> <head></head> <body>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433988.jpg" width="640px" /> <br /> <br /> 租屋租到凶宅,新北市一名陳小姐和友人合租新莊的一間民宅,當初簽約後付了押金和第一個月的租金共3萬6千元,但卻發現這間竟然是「凶宅」,原來5年前曾發生氣爆命案一名男子陳屍屋內,不過像房東反應後對方卻不承認,擔心押金會拿不回來,但記者採訪時房東喊冤,強調自己也不知道是凶宅,願意無條件退還押金。 <br /> <br /> <br /> 才簽完租約準備把家具,搬進新租的公寓,但馬上聽說這是一間「凶宅」,當時發生氣爆命案。 <br /> <br /> 房客陳小姐:「當初這房子就是,他其實像是這邊,這些看到的牆壁是沒有的,他其實這個是用木板自己隔的。」 <br /> <br /> 房客陳小姐懷疑,當時因為氣爆受損所以沒有隔間,等要承租時房東才幫他們用木板隔了兩間房,不過看看屋內,幾乎毫無裝潢牆壁還有大裂縫,原來5年前這裡曾經發生瓦斯氣爆,一名男子當場被燒成焦屍陳屍屋內。 <br /> <br /> 附近居民(2010.1):「震一下很大的。」 <br /> <br /> 記者林韋龍(2010.1):「警消搬出3個焦黑的瓦斯桶,而且還有一名男性焦屍。」 <br /> <br /> 5前年4樓氣爆起火,如今大樓外牆還有燻黑痕跡鐵窗也還沒裝上,後面陽台更誇張,同樣沒有鐵窗和隔壁住戶距離不到2公尺,陳小姐說當初用月租1萬2承租新莊這間28坪民宅,簽約時先付了2萬4和第一個月的租金,但還沒入住發現是凶宅後,向房東詢問對方卻不承認擔心想解約錢會拿不回來。 <br /> <br /> 房客陳小姐:「房東的態度很硬,他就是一直跟我們扯很多,還扯什麼他跟銀行貸多少錢買這房子。」 <br /> <br /> 隔壁鄰居:「爆炸之後還有人住嗎?沒有沒有,都沒有人住到現在。」 <br /> <br /> 當時氣爆案附近鄰居都還記憶猶新,聽說是凶宅後房客嚇得不敢再住,因為當初急著找房根本沒發現,遭指控的吳姓房東喊冤,說今年才買下這間房子並不知道是凶宅,願意退還房客押金。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428924.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443117.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504/20150423191439258.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60" src="//www.youtube.com/embed/hILNbSP4Fxg" width="640"></iframe> </body> </html>

記事故不載傷亡 撞死人事故車竄市場
買賣中古車,最常出現的糾紛就是,買到泡水車或事故車,通常發生事故的車主,評估後若是不願修理,會自行或是透過保險公司申請報廢,但很多時候就會被不肖業者借屍還魂,重新改造轉賣到中古市場,加上監理所並不會主動調查登記,車輛是否發生過重大事故,而是由警政署統一辦理,最特殊的是,燒炭輕生的案例,車子沒有嚴重撞傷痕跡,並不會被記錄下來,中古車商也直說難以分辨,加上法律上凶車界定比凶宅困難,似乎也成為一大漏洞。</p>

「看得到」凶宅 婦違約退屋判賠82萬
台北市有名婦人前年買下大同區一間套房,後來才發現,房子旁邊緊鄰的,竟然就是98年火警,造成7死的白雪大旅社,婦人抱怨房仲事前沒有告知要求解約,將已付金額164萬全額退還;但房仲認為,婦人買的房子並非凶宅,拒絕解約,雙方去年對簿公堂,現在法官判定,婦人可以退屋,但得支付82萬違約金,因為婦人只是「看得到」凶宅,如果連隔壁棟都一起算凶宅,未來影響範圍就太大了。</p>

以為撿便宜 「套房」位凶宅租金俗2成
租屋族小心,租到凶宅是無法解約的。有民眾看房子,發現一棟位於台北市中心的電梯大樓,10坪套房租金超便宜,只要1萬上下,房客懷疑房子是不是有問題,屋主掛保證妥當,跑去問鄰居,差點嚇死,原來這棟錦新大樓曾被外界形容是台北市10大凶宅之一,發生過2次大火、雙屍命案,還有人跳樓壓死賣肉粽的,至少數10條人命死傷。律師表示,錯買到凶宅可以解約,但租賃租約法律沒有保障,建議簽約前多詢問,如果屋主蓄意隱瞞,事後可提告詐欺,才有法律保障。</p>

房間飄蛋糕味水龍頭自己開 大學生驚覺租到凶宅嚇歪
不少大學生會選擇在外租屋,但除了屋況及惡房東之外,最怕的就是租到凶宅,新北市一名男大生與友人一起在新店租屋,卻在入住後不斷發生怪事,其中一間房間每晚還會飄出蜂蜜蛋糕的味道,打聽後才驚覺租到凶宅,前屋主在屋內燒炭身亡……

男子租到凶宅!失眠又車禍 狀告房東卻無法退租
租到凶宅怎麼辦,能退租嗎?一名張姓男子在新北市新店區花2萬5000元租屋,與5名室友合住,但入住1個多月就要退租,理由是「這房子有問題」,被房東拒絕。張男一狀告到法院,表示3名室友住進來後,陸續出現身體不適、出車禍,有人天天失眠,他們一查才知道,屋內疑似曾有人燒炭自殺死亡,屬於「凶宅」,但法官認為男子舉證不足,且租屋和買屋不同,不構成退租理由,判張男敗訴。

惡房客搞失蹤!砍斷床架還傳割腕照 房東嚇傻
一名40歲的新手房東在前年年底將台北市中山區1處大樓套房租給1名25歲的吳姓女子,不料吳女經常拖延租金,還以車禍、墮胎為由欠租,甚至傳給房東「割腕照」,房東害怕房子變凶宅,立刻報警想將房子收回,所幸在吳女親友陪同下,房東順利收回房子並進入屋內,不過映入眼簾的景象卻讓她崩潰了「跟鬼屋沒兩樣」!

揮別惡房東!住宅轉租新制6月上路 電費不得超過這金額
不少上班族或學生都曾有在外租屋的經驗,但最怕遇到「惡房東」,不但損失金錢還心力交瘁,而為了避免「惡房東」事件再發生,行政院消保處今天(25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新訂「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二房東,除了不得超收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也針對凶宅、修繕等問題訂出規定,預計6月1日將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