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一名羅姓個案管理師,為了提升個人家訪率,竟於2025年3月底至5月底期間,明明未實際訪視21名毒品藥癮個案,卻偽造訪視日期及地點,並登錄於衛福部毒防中心公文系統。經衛生局內部調查後,羅姓管理師主動自首並認罪,台南地方法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5萬元罰金及完成60小時義務勞務,案件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