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風波持續延燒,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4)日再揭露指《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在今年7月NCC外部審查結束後,曾傳訊息給大股東,內容提到因為外部審查委員陳依玫「鬧場」,才沒能投票。對此,陳依玫晚間發出聲明,強調當時是善盡詢問職責,且案件是經過所有委員討論、評分,並非一人鬧場就不能投票,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