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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性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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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P圖嗆檢「命債命還」速遭押 黃國昌:我被設靈堂北檢還在睡
「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姓工程師製作合成照,將參與京華城案偵辦的11名檢察官與3名法官臉孔全數曝光,揚言「命債命還」,台北地院今(5)日清晨裁定二人羈押禁見。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日受訪時提到曾被民進黨支持者「設靈堂」,質疑雙標辦案,「奇怪了,北檢檢察官都在睡覺是不是?」

京華城案11名檢察官遭恐嚇「命債命還」 檢協會:嚴辦到底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及公訴蒞庭共11名檢察官,2日遭網友合成圖片,標示「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仇恨性字眼公布社群平台Threads;北檢、法務部當天深夜同聲譴責,檢察官協會今(3)日凌晨也發聲明嚴厲讉責,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司法程序,靜待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切勿以散布恐嚇、誣衊或煽動仇恨之行為,破壞司法公信與獨立。檢察官協會指出,檢察官依法偵查與追訴犯罪,獨立行使職權,任何以暴力、恐嚇、散布仇恨言論等方式,意圖影響檢察官依法辦案的作為,不僅是對個別檢察官的人身威脅,更是對司法制度與社會秩序的挑釁。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刑法》第 305 條明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135條第1項、第2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或者意圖妨害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施以強暴、脅迫者,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有同條第3 項、第 4 項加重犯行,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更多新聞: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違法揭露個資,也可能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如有危害司法人員之行為,司法機關必依法嚴辦,確保國家法律尊嚴與社會安全,絕不容許企圖以各種手段,危害執法人員的不法份子逍遙法外。檢協會認為,我國民主法治的成果,一直為國際肯定,也是國人共同的資產,得之不易,應予珍惜。檢察官協會堅定支持檢察官依據證據、依循法律程序偵辦案件,並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司法程序,靜待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切勿以散布恐嚇、誣衊或煽動仇恨之行為,破壞司法公信與獨立。更多新聞:

京華城案法官也遭公布個資網路霸凌 司法院報警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1日上午趁京華城案開庭前夕,在高雄住處墜樓身亡,彭振聲接獲噩耗當場崩潰痛哭喊「檢察官良心在哪?檢察官要我的命」,如今有網友肉搜與京華城案有關的承辦人員個資,並將照片、姓名公布社群Threads,搭配「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絕對會有現世報的」等文字。對於經手京華城案的法官也被公布個資,司法院今(3)日嚴正譴責在社群散布合成的仇恨性圖文,揭露京華城相關案件承審法官姓名、照片之行為,將報請警方依法偵辦。司法院表示,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人干涉,是《憲法》明定的司法制度核心,尊重司法獨立與審判尊嚴則為民主法治之根本。法官依法所為裁判,固當虛心接受社會公評,但因不滿裁判結果即恐嚇危害法官的人身與生命安全,已逾越言論自由之界線。更多新聞:再者,任意公布繫屬中個案承審法官個人影像,並搭配恫嚇、辱罵文字之行為,非但應承擔民、刑事責任,也易引發輿論獵巫,對法官人身安全及審判中立構成實質威脅,為民主法治社會不能容忍的犯罪行為。司法院已積極蒐證,並報請警方依法偵辦,呼籲各界應共同譴責此種不法行為。司法院指出,任何惡意詆毀司法制度及法官的言論,不僅會激化社會對立,損害憲政穩定,也會間接影響追隨者從事不理性行為,製造社會不安。籲請各界理性自制,尊重法官職權的行使,且在報導與評論時,應基於事實,避免未經查證的推測與指控,留給法官純淨的審判空間,也勿採取違法手段影響司法公正,或對法官人身攻擊或網路霸凌。司法院將持續與相關機關合作,強化法官個資保護及人身安全維護,並依法追究相關行為責任,以確保法官能無畏無懼、公正審判,維持司法體系的正常運作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更多新聞:法官協會也發聲明表達「嚴正譴責」這種涉嫌犯罪的表達方法,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所有裁判結果可受公評,但絕不容許訴諸恐嚇暴力,形同把承辦公務員拖到大眾面前公審的私刑式手法,這不是言論自由,是必須被偵辦究責的刑事案件。法官協會支持檢察官積極偵辦查明事實,並此呼籲社會對司法訴訟個案,大眾都應該共同維護純淨獨立的審判空間,法官會努力捍衛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縱使將來法院依法將審判影音公開播送,也不應該任由不肖之人濫用來帶輿論風向、獵巫法官個資,司法院應在相關子法妥為因應規範,確保參與法庭活動之人的訴訟權益與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