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千萬交保檢方抗告,高院根據抗告理由,提出四項立論,裁定發回更審,地方法院法官周贊春、林孟皇、林晏如三人,將再次召開合議庭,法界普遍認為,交保後再押前例很多,趙建銘再押的可能性比較高。
押不押趙建銘?高院提出四項重點,發回地院更審,院檢雙方的認定,將重新平衡。
第一點,有沒有勾串逃亡之虞?檢方抗告趙建銘事先訂好機票,有逃亡的意圖,院方先前認為趙建銘很有社會地位,應該沒有逃亡的理由。
第二點,針對1億元的爭議,檢方認為趙建銘、蘇德建、游世一等人,共同獲利超過1億,所犯為8年以上重罪,院方當初裁定,以重金交保取代羈押。
到底有沒有勾結串供的可能,成了第三個討論重點,檢方認為交保之後,3人可能勾串之後再翻供,還是有串證疑慮,院方認為已經偵結起訴,難再勾串。
至於交保金額,檢方認為所涉案件,可能會有不同進展,3人有羈押的必要,根本不需要交保,院方認為,只需要沒收不當所得,重金交保即可,但是交保金額和不法獲利,不符合比例原則引起爭議。
所有的內容,院方和檢方各自認定,唯一同調的,是都認為3個人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羈押的理由存在!
一般法界人士認為,抗告立論點明確,趙建銘再押的可能性的確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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