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在15日吳淑珍就要出庭應訊,台北地院在開庭當天核發旁聽證,也用影音同步轉播,讓無法入場的民眾,也能觀看審理過程,針對這點今天民進黨的立委黃偉哲痛批,明明規定法院不能攝影,卻還要開放禮堂影音同步轉播。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明明法院組織法規定,不得攝影,你開放到另一個房間,一定是不是要放一個攝影機,放一個鏡頭在那邊,把訊號拉到另一個房間,讓人家看,這叫不叫攝影?」
司法院的副秘書長黃文鸞:「審判庭的看法,他認為是,就像剛剛講的,旁聽者眾,法庭的席位不夠容納的時候,另外一個空間,就是法庭的延伸,所以在另外一個法庭,他也是受到開庭的時候不能夠攝影這樣的規定,所以他一樣攝影器材等等都不能進去。」
可以看到綠營立委是對於國務機要費的審訊過程,相當的不滿,認為法院不應該同意開放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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