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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被告?學姐黃瀞瑩等「折扣碼」遭爆政治獻金抽佣 北檢回應了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18 10:52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18 10:52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資料圖/區國強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資料圖/區國強攝)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偵辦民眾黨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案,17日約談民眾黨的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等6人到案。當時,陳智菡、吳怡萱表示,檢調搞不清楚政治獻金跟競選小物,要來幫助釐清。不過,有紙媒報導,檢調已確認他們有抽佣,恐由證人轉列被告。對此,北檢表示,偵查中個案,不便回應。

根據《政黨法》第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須給政黨使用。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先藉由「學姐」黃瀞瑩等人高知名度,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放KP競選小物,如:KP帽、連帽T恤、胸針、貼紙、杯套、托特包等,黃瀞瑩、陳智菡、許甫與吳怡萱皆有「銷售佣金」分潤,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

更多新聞:傳民眾黨6證人釐清競選小物 吳怡萱:希望不要變成週刊報導

 
對於相關報導內容,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表示,我們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從木可公司所取得的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佣」,更無限上綱成錢是來自於政治獻金,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吳表示,「不只檢方搞不清楚,還配合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讓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原來不用等下週二,放話抹黑隔天就來。」

而對於此消息,北檢並未證實,只表示這屬於偵查中的個案,不方便回應。

更多新聞:曾找張鈞甯代言!防曬潮牌HOII創辦人涉背信 二審判6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刑

#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競選小物#轉列被告#黃瀞瑩轉被告#抽佣#民眾黨政治獻金#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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