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被裁定「延押2個月」!北院法官認為,柯文哲雖然卸任市長,仍具有實質影響力,加上目前還有一名「關鍵被告」尚未到案,就怕會有串滅證的疑慮,裁定延押,而這也代表柯文哲將在看守所,待到明年1月4日。

穿著藍色外套,在法警陪同之下,走回囚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腳步相當沉重。這回被檢方聲請延押,延押庭從上午9點40分,開到中午12點03分,長達2個多小時,柯文哲委任的三大律師,也難得同框現身法院。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vs.記者:「(律師順利嗎)?(會不會覺得政治辦案)。」
三名律師面對鏡頭,沉沒走出大門,原來就在開完庭四個半小時後,法官裁定延押2個月,押到明年1月4日,認為柯文哲還是有實質影響力,加上還有關鍵被告尚未到案。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這回傳喚1名被告以及3名證人,其中一名證人,是台北市建管處副處長王金棠,2016年擔任台北市都發局住宅服務科長。
台北市建管處副處長王金棠vs.記者:「(有什麼想要說明的嗎)。」
民眾黨發言人李頂立:「收押禁見將近兩個月的時間,至今檢方仍然提不出足夠的證據,起訴柯文哲主席,政治黑手毫不掩飾地介入司法。」
檢方這陣子大動作把關鍵被告全延押,包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當然也不放過柯文哲,這回延押兩個月,這也代表今年跨年,柯P恐怕只能在看守所度過。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