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被查出涉嫌收賄,上周六桃園地院法官裁定五百萬元交保,檢察官抗告後,高院發回更裁,鄭文燦二度開羈押庭,總共找了三名律師辯護,對比之前交保時,鄭文燦從法院笑著出來,這次開庭他表情嚴肅,快步進入法院。
記者vs.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市長要不要說一下?有收五百萬嗎?」
三名律師帶著資料,跟著鄭文燦走進法院,開羈押庭,不過對比那天500萬元交保,鄭文燦的表情明顯不同。
記者吳宇雅:「其實鄭文燦的案件,在2017年就立案調查,歷經了4位檢察官,卻因為證據不足二度簽結,直到去年才重啟調查,到了今年6月發動約談,其中有4人被收押,最後才傳鄭文燦來說明。」
鄭文燦涉嫌收賄案,傳出有關鍵資料被洩密,七年前檢調人員在監聽過程中,掌握到白手套電話聯繫妻子,要送五百萬元給鄭文燦,甚至也拍到拎著黑袋子進入的畫面,不過隔年兩人居然以借貸名義為由,鄭文燦還了五百萬元,也寫下借據,被質疑過程中,監聽譯文外洩,才讓整個案件不好偵辦。
案件重啟後,原本檢調人員六月底就要搜索鄭文燦,卻四度聲請搜索票被駁,才改傳喚到案,桃園地院鄧姓女法官裁定交保,被高院打臉,認為桃院裁定不當,無法維持,發回更裁,有沒有可能結果逆轉,不只得看檢察官拿出什麼樣的證據,也要看這次的法官如何認定,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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