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力拼新冠肺炎疫苗第3劑加強劑,但在鼓勵接種疫苗政策下,國內疑似因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後嚴重不良而致死案例,已經破千例,根據衛福部統計,新冠肺炎確診死亡人數為853人,疑似疫苗接種後的不良反應事件有1412人死亡,而因不良反應而申請救濟的審議結果,竟高達90%被官署認定與接種疫苗無關。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今(21)日邀請因疫苗而死亡個案家屬召開記者會,會中家屬也陳述政府審議過程的冗長與冷漠,藍委也呼籲蔡政府對國人申請疫苗接種受害救濟必須「從寬、從速、從簡」,還給國人一個公道。
受害者家屬林世錡表示,72歲的父親在去年10月12日施打第2劑莫德納後,就一直感到身體不適,沒辦法吃飯,甚至身體疼痛,父親生前雖有輕微的慢性病,但是平常很健康,而爸爸打完疫苗後,開始「出現食慾差、痠痛、眼部紅腫等症狀,一個月後開始神智不清,還被診斷為重器官衰竭,病情越來越嚴重」,12月6日照爸爸的遺願,送回家中並與親友道別,7日凌晨往生。他控訴,身為家人完全不能接受,72歲的老爸在打疫苗前依然能天天上班,「政府每天都在電視上宣傳催人施打疫苗盛況,難道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適合打疫苗嗎?難道施打疫苗而死亡的人,只能自認倒楣?」
另一位受害者家屬郭芳烈表示,其子本身有慢性病史,在經過醫生評估後在去年9月25日施打第二劑AZ疫苗,結果高燒不退,但仍依約洗腎;10月10日上午,全身血管爆裂,在家中往生。郭芳烈控訴,其子雖然要洗腎,但生活正常,對於施打第二劑疫苗後往生,實在無法接受,其子大體送到殯儀館由檢察官偕同法醫相驗解剖、採檢,初步認定是血栓造成心臟爆裂。事發後,除了台中市衛生局、區長、里長協助申請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外,政府相關部門沒有人上門關心,僅在去年11月6日接到一張「財團法人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來函,表示收到申請,編號為5154號,請靜候調查結果,從此沒有下文。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規定相當清楚,而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COVID-19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通報高達18217件,嚴重事件高達9026件,死亡數有1412人,更誇張的是,衛福部目前僅審議294件,認為與疫苗施打相關案件13件,無法確定24件,無關件數257件,補償金額僅發放1600萬元。
曾銘宗認為,疫苗受害救濟出了四大問題:一、求助無門,二、申請繁瑣,三、時程太長,四、判定太難。疫苗受害救濟這四大問題,讓國人情何以堪,國民黨團要求蔡政府、衛福部必須「從寬、從速、從簡」還給國人一個公道。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吳怡玎表示,根據統計,目前國人因感染新冠病毒死亡人數為853人,疑似疫苗接種死亡人數高達1412人,這不僅僅是黃金交叉數字,甚至超越了黃金數字。無論是衛福部要求強制施打,還是公司行號要求,共有39類人員必須強制接種疫苗,CDC鼓勵國人踴躍接種疫苗,但是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部分,並沒有完善的制度,政府部門在救濟賠償這麼「不乾脆」,這又如何能夠說服國人安心接種?
吳怡玎認為,相關申請要求審議的案件中,被認定與疫苗「無關」高達87%,跟過去非新冠疫苗接種死亡後審定「無關」的案件,也只有23%至44%,換言之,新冠疫苗是最新的技術,並沒有充分的科學能夠判斷是否施打者死亡與疫苗有沒有關係,政府如果要讓國人安心、踴躍施打疫苗,就必須在救濟上「從寬、從速」。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以信指出,去年施打疫苗以來,不少家中長輩疑似因施打疫苗而往生,家屬基於尊重長輩和習俗,未能提出司法相驗申請,實際上可能因施打疫苗而往生的案例,以及VICP判定與疫苗「無關」比例高達87%,他呼籲法務部、衛福部、法醫研究所對於疫苗檢驗應要更精進,另外對於經VICP審定「無關」的案件,應該予以保留,待未來醫藥檢技術有更精進突破時,還有重新檢視、審議的空間。
與會律師陳曉雲表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規定:「因預防接種而受害者,得請求救濟補償。」,第四項規定須制訂「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立法的精神和目的,疫苗受害救濟制度的理念是減少訟爭、鼓勵接種疫苗,及提供人道補償。因此,為了解決審議嚴重遲緩的困境,宜儘速訂定病理解剖檢驗相關事項。他也認為,考量緊急授權的COVID-19疫苗本身有難以避免、無法預測或尚未發現的風險及副作用,應從寬、從速救濟以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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