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鎮瀾宮預計今年四五月改選董監事,不過綠營民代質疑,說要求民政局提供鎮瀾宮組織章程,遭到拒絕,對此台中市府澄清,財團法人的組織章程,不是公開資訊,必須要利害關係人申請才能提供。
中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我沒有接過陳次長的電話,但是如果內政部行公文來跟我要鎮瀾宮的章程,我會提供,因為內政部是我們寺廟的上級監督機關。」
易錦隆不是116位列冊中的信徒代表,民政局說,各宮廟章程或會議紀錄不是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應公開的範圍不過上級長官想看,公文來,會提供!鎮瀾宮至今修改過4次組織章程,其中也沒有明定董監事一定要設籍在何處。
中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財團法人的宮廟他是屬於私人性質的,他是所有信徒代表,董,監視的,他的相關決議,他的開會的任何資料,我們都是做最低度的備查而已,包括他的章程也一樣。」
法制局進一步解釋,就像一般公司章程,並不是任何人申請就能取得!
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人民去提出申請必須看這個申請合不合法,有沒有利害關係,也就是這個,不是一般民眾可以提出申請,必須他的『信徒代表』才可以提出申請,因為這個裡面涉及到宮廟裡面的個人資料保護。」
鎮瀾宮何時改選,要等進香後才能確定時間,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強調,每次組織章程不管是修改與選舉,結果不只會經過法院公告,還要送民政局核備!任何章程變更都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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