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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是否繼續羈押,今天高等法院作出裁定,陳前總統從12月24日開始,再延押2個月,確定2010年沒辦法和家人一起渡過。院方表示,由於陳前總統貪污涉嫌重大,而且海外仍有鉅款,再加上串證的可能,因此裁定繼續羈押;對此扁辦表示,這次結果並不意外,希望院方趕緊傳喚相關證人,消除串供的疑慮,讓陳前總統可以回家和家人過農曆年。
經過386個在台北看守所羈押的日子,前總統陳水扁因為羈押期滿,原本又有機會可以獲得釋放,沒想到最後希望落空。經過高院合議庭評議後,還是決定從12月24日開始,陳前總統繼續羈押2個月,確定沒辦法回家和家人歡渡2010年的到來。
高院羈押陳前總統的理由有三,認為因為陳前總統貪污涉嫌重大,而且海外有鉅款,一旦潛逃就可以享受優渥的生活,再加上曾經擔任過總統,熟悉逃亡管道,因此評議後決定繼續延押。
面對這樣結果扁辦不意外,但希望下一次法院真的能夠讓陳前總統回家。扁辦秘書江志銘:「扁媽說她身體狀況愈來愈差,她雖然希望來探視陳前總統,可是她身體可能負荷不了,她當然非常期待,在農曆年前,陳前總統能夠回家過年。」
扁辦表示,希望高院法官能夠儘快訊問包含馬永成等證人,希望串供的疑慮能夠解除,讓陳前總統錯過跨年,但農曆年可以和家人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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