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運安會調查發現,近年來貨運業每年平均涉入194件死亡交通事故,交通致死率更是客運業的2倍。運安會說主因是貨運業未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機制等,呼籲應強化安全管理機制。
民國108年8月24日發生一名無照駕駛營業小貨車的駕駛人,借用他人車輛及請他人代為簽名下執行貨運工作,卻在收工時因連續3日內日以繼夜工作、飲用酒精飲料及以時速100公里高速過彎,導致車輛失控,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後發現,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包含駕駛人酒駕、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無照駕駛等行為;間接原因則是貨運業者未掌握實際執行業務的駕駛人資訊、未有效監督駕駛人的違規行為,及未預防疲勞駕駛;根本原因則可能是與貨運業者未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機制,及主管機關的監理作為有關。
運安會今天舉行年終記者會,會中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該事件讓運安會注意到客運業的管理跟監理都已經上軌道;貨運業的部分,尤其靠行貨運車司機,並沒有列入管理,不僅不知道有沒有駕照,也沒有進行酒測、無法看到不安全紀錄等等問題。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副教授、運安會兼任委員吳昆峯表示,深入調查後發現,貨運業近年來每年平均涉入194件死亡交通事故,且從107年起連續2年上升,貨運業交通事故致死率也為客運業的2倍,且呈穩定趨勢。
 
吳昆峯說,相較於客運業,貨運業在重大交通違規及傷亡事故、事故率、無照及越級駕駛的情況都比客運業來得嚴重。例如貨運業每年約有20件事故的駕駛人駕照已遭吊扣或吊銷,客運業則為1件;貨運業司機涉及酒駕失控的相對風險也較客運業5倍;貨運駕駛人違反號誌、標誌、標線的相對風險也較客運業高出1.3倍。
吳昆峯指出,由於目前公路監理制度是採取從業及車主的管理方式,讓個別駕駛員的事故紀錄、重大違規等都無法掌握,而且監理機關對於貨運業者屬於書面資料跟事後查核,顯示監理機關安全監理與業者自主安全管理功能仍有精進空間。
為要避免貨運業的因為管理問題造成事故,運安會提出2大點精進作為,包含須完備貨運業的相關管理規則、安全考核、自我安全管理及駕駛人訓練,像是修訂與檢討相關法規、提升監理機關的安全考核機制、強化貨運業的自我安全管理及完備貨運業職業駕駛人安全教育機制。
建立職業駕駛人事故及違規履歷制度作為駕駛人行為管理基礎,像是推動並強化記點及歸責制度,與運用駕駛人事故與違規資料在風險管理。
運安會今年分別完成航空重大運輸事故調查9件、水路重大運輸事故調查37件、鐵道重大運輸事故調查1件及公路重大運輸調查2件作業,尤其今年完成普悠瑪事故補強調查案及南方澳大橋斷裂複合性事故調查報告,並提出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也配合行政院訂有明確列管追蹤機制,盼能避免後續類似事故發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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