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打出消費券抽豪宅,半個月賺進5億,但現在胡市長被指帶頭違法,原因是他在消費券領取當天,拿著一家四口消費券,再貼現金買了1台1萬8千元健身車,送給社福團體,當天業者開了6張發票,其中有4張符合消費券滿3千就能參加摸彩,業者違反單一品項只能開一張發票的規定,依法會被開罰。
台中市長胡志強:「使用消費券,流水號都寫上去了,我今天有4張(參加摸彩)。」
1月18日,市長胡志強拿著剛領到的4份消費券,買完健身車,清點手上的6張發票,其中有5張是註明使用消費券消費,金額恰好是4張3千元整,和1張2千4百元,消費人署名是胡志強,國稅局說1件商品開6張發票,是違法的。胡志強:「即便是開了5張(發票),我有違法嗎?誰違法就照依法辦理啊,對不對,為什麼問我呢?發票也不是我開的!」
胡市長說,他沒有要求業者開6張發票,難道是業者自做主張?健身器材行總經理蔡慶裕:「為什麼那樣開?我那天也站在旁邊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開5張發票出來,罰的話我們絕對承受。」
主管推說不清楚,難道市政府當天都沒人看到店家把14400元消費券,分成5張發票開嗎?台中市經發處長朱蕙蘭:「就可以讓市長有更多機會中獎!」
說要給市長多幾次中獎機會的,就是A豪宅摸彩活動的主辦人,台中市經發處處長朱蕙蘭,看到店家開這麼多張發票,也沒有出面制止,而且想多開發票的也不只這一件。中區國稅局科長陳美珠:「買熱水器,金額是6500元,為了有更多中獎機會,要求是不是能開2張發票。」
畢竟多1張發票,就多1次中獎機會,但國稅局說按照規定,單一品項只能開1張發票,健身器材行開給市長6張發票,已經違法,可處1500元到1萬5千元罰款,胡市長原本想帶頭刺激消費,卻無端揹上帶頭違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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