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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械使用 結果共38筆

  • 執勤兩難!警察開槍挨告 不開槍賠性命

    鐵路警察李承翰不幸殉職,也讓社會再度思考警方的用槍時機,TVBS申請拍攝刑事警察局霹靂小組的射擊訓練,這個單位專門進行高難度的救援攻堅行動,因為他們天天近距離和歹徒駁火,一個月有超過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進行訓練,不過大部分的基層員警並沒有這樣的機會,現況是,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如果警察遇到嫌犯拒捕或者生命遭受威脅可以開槍,但只能射擊非致命部位,現實是執行勤務狀況瞬息萬變,開槍可能是幾秒鐘的決定,後續的官司訴訟卻是一輩子。
    2019/07/16 19:15
  • 快訊/鐵警殉職 徐國勇:路警可持電擊槍免修法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乘客刺死,警械使用引發各界議論,內政部長徐國勇下午到嘉義市殯儀館,弔唁李承翰,強調今後包括鐵路、捷運、航空、高鐵警察都要配發電擊槍,讓警察在狹小執勤空間,更迅速、確實及有效率,而且電擊槍有紅外線瞄準儀及數位錄影機,兼具瞄準及蒐證。
    2019/07/12 22:34
  • 警遭拖行連開6槍擊斃通緝犯 檢不起訴

    台南大橋派出所3名員警,去年4月在追捕通緝犯時,被夾在車門拖行15米,當時是上班時間,又在鬧區人來人往,同事立刻連開6槍制止,當時通緝犯腹部中彈傷重不治,嫌犯家屬因此質疑員警用槍不當,提告過失致死,檢方經過一年的調查後,確定不起訴!員警在收到不起訴書之後,心中的石頭總算落了地,他們期盼不要再有李承翰第二,也籲請重新檢討警械使用條例,保障員警執勤安全!
    2019/07/09 20:56
  • 鐵路警李承翰殉職 警署默哀策進作為

    鐵路警察局警員李承翰因公殉職,警政署長陳家欽今天邀集370名基層人員召開臨時署務視訊會報,研議策進員警裝備和警械使用等作法,眾人會前也集體默哀1分鐘以悼念李承翰。
    2019/07/09 16:40
  • 當警後盾! 警械致人傷亡 非故意要除罪

    台鐵員警執行慘遭刺死,警械使用條例如果不修法,員警有槍也不敢開!18年前,刑事局幹員李泱輯追捕重犯王明助時,開4槍打傷對方,事後遭判刑拘役25天,賠償104萬,執行公務導致有人傷亡,員警往往得獨自面對,因此警政署計畫修正「警械使用條例」,希望成立「警械使用鑑定小組」,非故意槍傷,員警能除罪化,而且回歸國家賠償機制,條文已送往行政院,期盼快點三讀。
    2019/07/08 21:26
  • 逃逸移工遭警9槍斃命 老父原諒與警和解

    這天對阮國同來說是個重要的日子,一年來,他4次從越南中部義安省農村翻山越嶺來台灣新竹開庭,終於在8月29日下午等到員警陳崇文的道歉和擁抱,以及3100元的白包,喪子之痛稍稍獲得撫慰。包含之前20萬元的喪葬交通補助,以26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略高於警械使用條例對受害人規定的250萬元。
    2018/09/03 18:50
  • 保六警退休前請假被擋 開槍射天花板洩憤

    保六總隊一名44歲的陳姓員警將在今年8月退休,但他還積了許多年假,無法在退休前把假休完,加上請事假或病假也遭阻擋,自認權益受損,一時情緒激動下竟然掏出身上配槍,朝辦公室的天花板開了1槍,隨後遭長官喝令交出槍枝。對此保六總隊表示,陳姓員警已經違反警械使用條例,將追究責任並移送法辦。
    2018/06/19 07:56
  • 立委提案設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 內政部支持

    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支持立委提案增設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邀集專家學者,以公開透明方式,針對警械使用時機、是否合乎比例原則,做專業調查鑑定,作為法院判決基礎。
    2018/05/14 11:25
  • 減輕員警用槍顧慮 藍委籲設警械鑑定委員會

    國民黨立委林麗蟬今天說,第一線員警因擔心面臨訴訟,對警械使用有顧慮,造成執法困擾,政府應盡快設置警械使用鑑定委員會,如遇爭議,應提交鑑定報告供司法機關作為審判依據。
    2018/04/24 15:43
  • 拒捕!壓制民眾、抽警棍 警:依法執行

    黃姓男子拒捕遭警方使用警棍制伏,並且用強制力壓制在地。桃園龜山分局解釋,員警依法逮捕,一切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而且警棍沒打到人,是打到地上嚇阻嫌犯,除了依法移送,也對這名男子提告妨害公務。
    2015/09/17 13:26
  • 「拒捕、逃脫」警開槍有規定 不針對要害

    何時開槍才不算過當?退休的市刑大警官說,警械使用條例有明文規定,員警執法時碰上拒捕、逃脫的嫌犯,或是警察人員遭受生命安全時可以用槍,實際上他們執行公務時,是否要用槍都是在相當急迫的情況下,通常都是在嫌犯也做出抗拒的行為下開槍,而他們開槍原則都不會針對要害,大部分對腿部開槍。
    2015/06/26 12:27
  • 〈獨家〉國中女白骨案 縣府為警支付看護費

    台北縣新店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國二少女白骨案,事後警方調查原來2名犯案的少年,曾經在去年底開車衝撞警方,其中一名15歲嫌犯,因此被警方開槍導致癱瘓,事後開槍員警,在議員介入協調要求下,每個月得付少年3萬3千多元的看護費,不過由於現在案情急轉直下,2名少年當初恐怕是因為畏罪才衝撞員警,因此縣府決定依據警械使用條例,將替員警負擔總共13萬2千元的看護費。
    2009/05/22 19:09
  • 員警情緒失控 派出所內連開4槍

    台北縣三重的長泰派出所,傳出員警疑似因為承受不了情緒壓力,居然在主管面前,對著天花板連開4槍,把同事都給嚇壞了,幸好當時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而情緒失控的員警,則已經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和違反警械使用條例移送法辦。
    2007/10/1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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