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已婚的蔡姓國小學務主任,去年與另一所國小的郭姓女總務主任發生婚外情,某日蔡姓學務主任向妻子謊稱要帶小學生「參加飛盤比賽」,但當時蔡妻察覺有異,決定一路跟蹤丈夫,狂追高達54公里,最後驚見2人進入旅館,氣炸報警抓姦,新北地院今天判決2人要賠償蔡妻40萬元。
去年12月,蔡男向妻子謊稱要到某技術學院參加飛盤比賽,沒想到當天蔡妻剛好到丈夫的學校附近辦事,目擊到丈夫坐上了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一怒之下決定騎車尾隨,但是汽車後來開上高架橋,蔡妻本來準備放棄跟蹤。
結果這時丈夫突然傳來飛盤比賽的照片,蔡妻發現實際比賽地點在八里區某國小,於是再度跳上機車,火速飆到這所國小,果然發現郭姓女總務主任的車,於是蔡妻決定先在一旁等候。
直到當天下午3點多,丈夫與郭女又再度上車,這時蔡妻攔下計程車跟蹤,竟然見到2人進入樹林區一間汽車旅館,氣得立即報警,但警察按鈴進房後,只見蔡男衣著完整,郭女全裸在浴室泡澡,房間並無查獲使用過的保險套或沾有體液的衛生紙。
事後蔡男強調當天2人是要「討論學校工程」才進汽車旅館,郭女也說當時是「純聊天」;最後刑事部分,檢方認為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認定蔡、郭女涉犯妨害婚姻等犯行,因此不起訴。
但是民事部分,新北地院認為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破壞蔡妻婚姻幸福,因此判決2人須賠償蔡妻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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