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混油消費者團訟案,經過4年的訴訟達成和解,2840名消費者共獲得賠償新台幣9105萬多元,每人可先領到1萬5000元賠償,餘款還要視扣押土地處分結果發放。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寄發通知給獲理賠消費者,只要備齊證明文件,將儘速作業,讓消費者可以在過年前拿到理賠小紅包。
消保會理事長楊月雲指出,這件團訟案可以讓消費者了解,碰到消費爭議不要再沉默,也要警惕業者更有企業良心。
大統混油案於民國102年爆發,消保會受理3772名消費者提訟,於103年4月提出團訟,官司經過4年多纏訟,去年和被告達成和解賠償,被告應賠償9105萬6384元。消保會已先取得4260萬元的和解金。
消保會說,賠償對象認定2840人,每人可獲理賠金3萬元,不過,仍有扣押土地未完成處分,後續理賠金還要視執行結果發放。
消費者許秀梅受訪表示,對這樣的理賠金額並不滿意,但肯定消保會辛苦為消費者爭取權益,盼能有效杜絕黑心業者。她說,過去食用大統橄欖油、葡萄籽油,價格不菲,卻被黑心油所害,至今飽受蕁麻疹之苦。
消保會秘書長、律師林祺祥指出,原來團訟求償每人理賠金是9萬元,一審判決被告連帶給付賠償9105萬6384元。
消保會說,這件團訟理賠金是有史以來理賠總額、個別理賠最高額度,不過,林祺祥仍質疑司法未就消費者回復健康之財產上損害部分判賠,讓他覺得有缺憾。
林祺祥表示,消保會願和被告和解是考量未來裁判的不確定性,再者消費者也希望早日拿到理賠,消保會才同意和解。
消保會將寄發和解理賠金發放通知,消費者備齊文件及帳號給消保會,可望在春節前領到匯款。
另外,消保會呼籲當初提供油品證物的消費者,在2月底前領回油瓶,以免2萬多瓶油罐影響作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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