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計程車司機,因為不滿優化公車道上的公車,壓到水坑濺起水花,弄濕了他的衣服袖子,竟然趁公車進站時,直接開車擋住公車,上車理論,甚至要他賠償500元,公車駕駛討價還價改300,對方還不肯接受,最後雙方只好叫警察處理,但當時車上10多名乘客,還因此被迫下車換車。
計程車司機,站在公車車門邊,不停向公車駕駛抱怨,你弄濕我衣服了,要怎麼處理。
計程車司機v.s公車駕駛:「(你要多少錢你跟我說),這個多少 500就好,(500元啊太扯了啦),不然你要怎樣300元看你要不要。」
哇塞!你沒有聽錯,只是弄濕了衣服袖子,計程車司機就跟人開口要500元賠償,公車駕駛討價還價,對方還是不肯接受
目擊民眾:「司機請我們大家轉車這樣,(車上大概有多少人)10來個有吧,(全部都下車)全部下車,我覺得滿扯的啊,大車怎麼可能刻意去閃那個積水而且再來他是公車專用道,它要怎麼閃。」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泥濘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弄濕他人身體、衣物」,可處罰600元到1800罰鍰,但一般是適用行人或機車騎士,計程車司機沒關窗被潑到水,就跟人開口要500,最後還害得整車乘客得被迫換車,也難怪車上乘客抱怨,實在太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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