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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碰!單車未禮讓 人行道撞飛6歲童挨告


發佈時間:2011/11/30 19:0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單車撞人卻自行離開,也算肇逃,一名郭先生日前跟家人聚餐,結帳時,6歲大的兒子在騎樓和人行道玩耍等候,當時一名騎腳踏車男子,從騎樓轉到人行道,迎面撞上男童,造成他180度翻滾,哭喊跑步回到店內找媽媽,一看到小孩滿臉是血,親人氣得向前追趕,但男子卻以很忙為理由,騎車離開,小朋友事後臉上縫了7針,家屬調閱監視器,控告對方傷害。

才剛吃完午餐,6歲大的男童蹦蹦跳跳,跟著表姊、表弟到餐廳外的騎樓和人行道玩耍,完全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這時一名在騎樓騎腳踏車的男子經過,為了閃躲眼前的女童,猛轉彎繞道人行道,卻不偏不倚撞上男童,造成小朋友180度翻滾,重重摔在地上,受到驚嚇,男童趕快爬起,雙手摀著眼睛,哭喊跑步找媽媽。

男童父親郭先生:「他嬸嬸就出去追他(騎士),追到他,趕上他,他講說他很忙,總要看看小孩子吧,他不肯。」

撞倒人卻沒下車查看,這名腳踏車騎士匆匆離開現場,當時全程目擊的2名男子,也沒幫忙追人,男童後來到醫院,臉上一共縫了7針,家屬心痛也憤怒。

郭先生:「很沒有擔當你知道嗎?你把人家小孩子撞倒,回來看到他臉上都是血,真的是,心都碎掉了。」

回到事故現場,還是有腳踏車騎士騎在人行道,其實這裡標示寫著,行人和自行車都可以走,但腳踏車得禮讓行人,而當初這名撞倒小朋友的男子,車騎在騎樓下,已經觸犯交通法規,可是會被罰款6百元。

北市交通大隊事故組謝易達:「發生事故的當事人,不管是慢車或是騎機車駕駛,甚至行人等等,你都有留置現場,包含一些救護的義務存在。」

就因為人行道上沒規劃鐵馬專屬車道,才導致行人和腳踏車爭道,事故一再發生,雖然男童路上奔跑,也得負擔部分責任,不過騎士撞倒人卻逃跑,更不對,家屬要了監視器,控告對方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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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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