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基隆許姓員警在馬路上執行勤務,碰到一輛改裝機車,發出震耳欲聾的排氣聲響,警方依法攔下騎士,拍照舉發,沒想到竟然被對方嗆:員警編號幾號!事後又到派出所裡投訴態度不佳,讓警方氣得大嘆真的是惡人先告狀!
員警:「車子噪音太大,我跟你講,等通知到環保局。」
摩托車改的鮮豔亮麗,又紫又金,但員警抓的是排氣管聲音太大,沒想到車主火氣更大,對著執勤員警大吼:「啊你在拍什麼!你現在在拍什麼!」。
滕姓車主:「啊你警員編號幾號啦!態度很差!」說員警態度很差,但這名21歲謄姓騎士也很兇悍,自己違規在先還不覺得有錯,事後又跑進派出所裡吵吵鬧鬧。
員警:「投訴員警,說取締排氣管。」
氣呼呼,直說警方沒有經過他同意就動他的改裝機車。
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王方強:「事實上是這位車主,他在停車的時候停得比較靠近馬路,我們同仁為了這個安全起見,將摩托車移到比較靠近的人行道的地方。」
值勤員警氣得痛罵,根本是存心想找查,但根據噪音管制標準,一般100CC的重機車加速噪音得低於81分貝,否則可罰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