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36歲的女子,不僅酒駕上路而且還將騎機車逆向騎到人行道上,不過她在被警方攔下時,為了躲避酒測極度不配合,警方整整和她周旋了半小時才讓她完成酒測,結果酒測值達到0.44,還是被警方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酒駕熟女vs.承辦員警:「妳就大力吸一口氣,大力吐出來!」
穿著粉紅色小可愛短褲的女子,面對警方盤查,先使出裝可愛攻勢,接下來進行酒測還有第二招裝無辜。
這樣的對話,根本不像在酒測而是像在打情罵俏,搞得值勤員警臉紅尷尬,根本笑不出來還得嚴肅值勤。
酒駕熟女vs.承辦員警:「抵到這裡,抵這邊嗎?」
第二次吹氣酒測,沒想到還是失敗,而且女子對話更加火辣。
酒駕熟女vs.承辦員警:「太底了啦…那妳就找妳最適當的!」
凌晨一點,這名女子跟友人剛從燒烤店出來,不但逆向騎在人行道身上還有濃濃酒味,被攔下準備酒測時不停撒嬌跟警方盧了半個多小時,才乖乖酒測。
酒駕熟女vs.承辦員警:「喔!我比他朋友高喔,0.44喔。」
其實警方酒測有一定程序,首先會確認有沒有喝酒,剛喝的話會給對方15分鐘漱口休息,如果對方仍拒測會在半小時內,兩度告知拒測的法律後果,之後,針對能安全駕駛的民眾直接開出拒測罰單,開罰9萬元吊銷駕照,車輛拖吊並接受4小時講習,如果已經語無倫次走路不穩將會直接送醫抽血,務必在1小時內完成作業。
酒駕熟女vs.承辦員警:「我有在吐呀!因為妳前面都太小力,前面太小力嗎?對!」
因此像這名36歲的熟女,想裝可愛裝無辜給警方軟釘子碰,結果仍得吃上公共危險罪被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