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35歲的簡姓男子,愛上大他11歲的女鄰居,不顧家人反對結為夫妻,母親無法接受姊妹淘變媳婦,多次辱罵被媳婦告上法院,簡姓男子則和父兄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不慎弄傷父親腳踝,被家人控告過失傷害和傷害,遭法院判處拘役40天。
小狗直往門口奔,開開心心出門,後頭的王姓女子穿著粉色外套、灰裙子,還蹬著一雙高跟鞋,身材纖細,後頭的丈夫也就是簡家的小兒子,兩個人就像普通夫妻一樣,簡姓男子卻因妻子大11歲,又是母親的姊妹淘,和父母、手足鬧翻。
簡姓男子(2011.4.28):「面容姣好,(身材)當然是OK,我才會說,才會一直跟她在一起,看起來是比我年輕。」
35歲的簡姓男子,與46歲的妻子日久生情,兩人結婚卻引發家庭戰爭,簡父、簡母因辱罵媳婦被媳婦一狀告上法院,被判緩刑2年,簡姓小兒子則是為了護妻,多次跟父兄發生衝突,不慎將父親腳踝弄傷,還與哥哥扭打。
簡姓男子的母親(2011.4.28):「痛呀,心痛呀,你知道我為了這個兒子,我不會講,我痛到,我本來很美滿的家庭全毀了。」
簡姓男子(2011.4.28):「當然希望(父母)回頭,當然希望今天什麼事都沒有,不要告來告去,可能日子比較好過。」
為了妻子簡姓男子不惜和家人翻臉,還因為傷害罪嫌被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父母還提告追討13年前送給兒子的千萬房產勝訴,但公婆辱罵媳婦日前也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家人為了孩子的婚姻大傷和氣,可說全部是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