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ews.tvbs.com.tw/news/searchresult/7-11/news?from=autotag'>7-11</a>b8e8d3.png)
北部一名男子去年8月感情受創,開車到基隆七堵山區想自殺,但他在路上竟然隨機撞人,還強拉被害婦人上車陪他聊天,20分鐘後才放走人。但法院審理認為,男子坦承犯行,而且已經賠償被害婦人50萬,甚至強調自己會重新出發,不再輕生,因此輕判他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
去年八月底,闕姓男子只因感情受創,竟然撞無辜婦人還擄人,判決出爐,高等法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他10個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記者:「你對阿姨要說什麼嗎?」嫌犯:「…。」
嫌犯被捕後供稱,自己被女性友人設計,遭對方指控性侵害,必須拿100萬才可能和解,因此心情不好,才會開車撞到人,當時闕姓男子手臂通紅,滿是傷痕,他說是因為畏罪自殘了50多刀。
警方:「你要不要先就醫?來,去派出所,我們幫你。」
警方調查,闕姓男子只因心情不好,獨自開車到基隆七堵山區準備尋短時,看到一名婦人自己走在路上,男子故意撞倒人還把她強擄上車,逼婦人陪他聊天。被害婦人苦苦哀求,20多分鐘後,男子才在北二高基隆隧道放人。
官司經過半年審理,法官審酌闕姓男子坦承犯行,並已經賠償被害婦人50萬元,認定他犯後已經有悔意,而且願意重新出發,不再輕生,因此輕判他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