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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停賣場遭竊 消基會:業者應負責


發佈時間:2006/01/12 14:1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年節將近,許多消費者趁著年前到大賣場採購,量販店的停車場成了竊賊覬覦的目標,遭竊的受害者,透過消基會出面控訴,希望賣場能夠負起全責。

年節採購,停在賣場的愛車遭竊層出不窮,消基會最近不斷接獲受害民眾投訴,愛車在賣場遭竊,卻求助無門。遭竊消費者:「監視系統的設置,沒有人理我啦!他們都生意好的很呢!誰會理你?連清潔工都說,他們沒有這樣,然後警察說已經很多次了,好幾次這樣的案例。」

雖然量販店停車場標明「貴重物品遺失恕不負責」的字樣,但根據消保法第7條,使用賣場提供的車位遭竊或被破壞,業者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消基會呼籲年節期間,賣場應加強防竊工作。消基會理事長李鳳翱:「第二個他要加強巡邏,或是他派人自己要去巡邏,這是第二部份,人力跟器材的完善他必須做到。」

除了加強防竊,賣場沒做好妥善防竊措施善,消基會要業者負起法律責任,而不是讓消費者自認倒楣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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