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ews.tvbs.com.tw/news/searchresult/7-11/news?from=autotag'>7-11</a>b8e8d3.png)
狠心的父親攜子自焚,自己也開車撞上安全島傷勢嚴重,不過傳出警方事故發生前,曾經攔檢盤查過這輛車,也看到這名男童,但是卻沒有多加注意,阻止這起悲劇發生,但是警方否認。
這是一段自焚案發生後的訪問。記者:「聽說你們臨檢時間的時候,有看到小孩子嘛!對不對?」現場員警:「對,有看到小孩子,臨檢就看到那個小孩子!」
員警臨檢就發現父親帶著小男孩在計程車上,這代表什麼意義,先來看看消防局的完整時間紀錄,3點05分接獲民眾報案,3點09員警和救護車抵達現場,3點14分確定男子也就是父親割腕又自焚,但小孩子卻不見蹤影,4點29分,小孩遺體尋獲,不過在這其中,3:56,有一通119打給現場員警的電話紀錄。
金山警備隊長林秋祥:「經過那邊的計程車有很多呀,但是這部有沒有經過,我沒有印象。」
在這通電話中,員警清楚的表示,凌晨金山警備隊長在臨檢時,有檢查到這部車子和一名小朋友,警備隊長表示這名傷者當初為割腕自殺後引起車禍,注意這些關鍵字,它是不是在說警備隊長在臨檢時就發現了男子已經割腕,卻沒有及時攔阻,才造成父子後來引火自焚的悲劇。
隊長是全盤否認,但為什麼消防隊紀錄和現場員警都這麼說呢?林秋祥:「訊息是消防隊那邊的,那我不知道他們的資料是怎麼會這樣子,我不曉得。」
雙方說法南轅北轍,到底誰沒有說真話,有沒有疏失相關單位可得好好查查。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17/11/09/20171109193947-11b8e8d3.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