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下午突擊這家診所,醫生態度很強硬,坦承雇用外籍勞工,卻辯稱外勞只是打工,就算有配藥也都有藥劑師指導陪同,強調一切合法,但衛生局認為,診所不是教學醫院,外勞明明沒有執照,卻執行業務,將開罰5千到5萬元罰罰鍰。
衛生局人員接獲檢舉,來到三重的這家內科診所,沒想到下午休診,外籍員工不在,衛生局要求提供藥劑師名單,卻遭到醫生拿DV反蒐證。診所醫生:「影響病人權利我不能看,正常流程,你們要求正常流程!」衛生局人員:「不是啦。」診所醫生:「我怕我會…。」
不配合就是不配合,態度強硬,惟一承認的就是他的確雇用了外籍勞工,而且也坦承外籍勞工沒有藥劑師執照,但他說這一切合法。診所醫生:「她(外勞)是打工要穿制服,裡面配製藥的都要穿,她是在藥師的指導之下,如果是例行性配藥,可以直接作,我們會跟她說,如果不一樣,她要問。」
被抓包還強辯,根據藥師法第24條規定,沒有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業務,罰緩5千到5萬元不等,不管是不是打工,也不管有沒有藥劑師協助,這名外勞在診所配藥,衛生局準備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