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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貨車暴衝輾父子 10分後查看算「肇逃」

記者 吳奕慧 / 攝影 廖廣賓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0/15 19:0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車禍發生後,肇事車主第一時間沒下車處理,就算事後回頭查看,也等同「肇事逃逸」,中秋節當天,新北市三重一名游姓男子,開車送貨,誤把油門當剎車,直接輾過前方一對父子,駕駛當下沒有立即停車查看,而是事發10多分鐘後才回到現場,雖然他辯稱工作疲勞,導致精神恍神,當下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才沒停車,但警方還是認為有肇事逃逸之嫌,將他送辦。

中秋節當天中午11點多,三重力行路上衝出一輛綠色小貨車,直接追撞,輾過一對父子。目擊者:「聽到砰一聲,那台車就過去了,我就出去看,就已經有2個人倒在那邊了。」

驚險一瞬間,當時父子肩並肩走在一起,19歲的兒子揹著吉他,2人根本來不及閃避就被往前推,車輪直接輾過,兒子忍著痛站起身來,父親傷勢嚴重,倒地不起,著急的母親邊跑邊求救,附近住戶紛紛上前幫忙,還有人趕緊打電話報警,因為小貨車輾過人竟然沒有停車。居民:「加速開走,然後後面有騎士看到,然後去追他。」

10多分鐘後,肇事駕駛才步行返回現場,主動配合警方調查,55歲的游姓駕駛是香腸攤商的送貨員,開車送貨往返台北市和新北市,當天誤把油門當剎車踩,車子暴衝釀禍。肇事游姓駕駛友人:「他精神不好的時候,他自己不知道撞到人,所以後來又自己回來,他不是肇事逃逸啦。」

友人替游姓男子抱屈,當時他趁送貨空檔在車上休息,睡醒後一時恍神,才沒注意到已經撞到人,並非有意逃跑不負責,不過肇事逃逸的定義卻是,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不停車處理,可能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刑期,還得負擔民事賠償。

被撞的父親重傷,還在醫院治療觀察,追究意外怎麼發生的?除了駕駛個人疏失,事故現場人行道並不寬,又常被違停車輛占據,行人就得走在大馬路邊與車爭道,恐怕也是肇禍原因。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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