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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後狂喊我殺人了!桃園男水果刀捅死室友 一審重判13年半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4 16:2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4 16:26
桃園男酒後與同事發生爭執,竟持水果刀將對方殺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桃園男酒後與同事發生爭執,竟持水果刀將對方殺死。(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桃園市龜山區去年5月發生一起宿舍殺人案,54歲黃男與張姓同事酒後在工廠宿舍內發生激烈口角,雖然宿舍管理員第一時間協助調解並幫黃男換房間,但黃男事後仍氣憤難耐,竟然攜帶20公分長的水果刀與空酒瓶折返,先朝張男頭部猛砸,再持刀刺其腹部導致張男臟器外露慘死。桃園地院國民法庭審結,依殺人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爆口角後4小時起殺心

據了解,黃男與張男同為某工廠的同事並共同居住於宿舍中,去年5月26日晚間7時許,兩人飲酒後發生口角,黃男氣憤向管理員要求換房,管理員隨即將黃男調至隔壁房間以避免衝突擴大。不料,黃男在換房後依舊怒火難消,竟將20公分長的水果刀藏在口袋中,並隨手拿起空米酒瓶回到張男房間,當晚11時許,黃男見張男從床上起身,便先持酒瓶重擊其頭部,再用刀猛刺其腹部一刀,導致張男當場血流如注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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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兇後自知鑄下大錯

黃男行凶後驚覺闖下大禍,隨即跑到1樓大喊「我殺人了」,要求管理員報警並叫救護車,警方與救護人員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當場扣得犯案工具,而黃男也當場向警方自首認罪。張男雖被緊急送醫,搶救3天後因缺血性壞死併發敗血症,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隨後偵結此案,並依殺人罪嫌將案件移送國民法庭審理。

多次酒駕前科又殺人

國民法庭審理期間,黃男對於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官審酌黃男僅因酒後口角,在時隔4小時且已有更換房間的情況下,仍無法克制情緒,趁被害人無防備時行凶,致同事於死地。考量黃男過去已有多次酒駕等前科,人際關係薄弱,且犯後雖自首並協助報警,卻至今未向被害人家屬致歉或進行任何損害補償,因此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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