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獎得主、前「大嘴巴」成員薛仕凌涉嫌透過「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以30萬元代價找人代測血壓,取得「中度高血壓」診斷證明成功免役!檢方認定其犯後態度惡劣、飾詞狡辯,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2年6個月以上。

根據檢警調查,薛仕凌從2002年起,涉嫌多次以報考大專、出境等理由延緩入伍。直到2011年,他找上以「黑哥」陳志明為首、多次為藝人代辦非法逃兵的「閃兵集團」。同年9月,薛仕凌前往高雄榮總進行複檢,領取「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記錄器」後,隨即將儀器交給陳志明,讓陳志明擔任「血壓槍手」代替佩戴24小時,成功取得「中度高血壓」診斷證明,順利被判定為「免役」體位。

案發後,薛仕凌雖主動到案,卻僅坦承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對於找人代測血壓一事矢口否認,還企圖透過劇組林姓製作人發表偽造聲明,誤導醫師作證。檢察官因此認定其行為不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非當事律師王如嘉表示,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其中第一款,如果有就是說為不實的申報,或者說第四款就是說毀害自己的身體,或者是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會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依據就是說犯罪的情節跟犯案態度的話,法官的量刑的話會有非常大空間。
檢察官審酌薛仕凌身為公眾人物卻知法犯法,事後更飾詞狡辯,為維護兵役制度的公正性與國家安全,才會向法院建請從重量處2年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