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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路邊「吉伊卡哇」拋售 台南婦慘賠8倍和解金還被送辦

記者 陳佳宜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06 10:3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6 10:30
婦人撿走路邊吉伊卡哇玩偶網拍,被失主本人發現。(示意圖,非當事娃/林雅婷攝)
婦人撿走路邊吉伊卡哇玩偶網拍,被失主本人發現。(示意圖,非當事娃/林雅婷攝)

日前一名台南婦人在路邊撿拾遺失的「吉伊卡哇公仔」,竟未交還給失主或送交警局,反而將公仔帶回家並於網路上以250元拋售,結果被失主發現後報警處理。事件發生於上月30日,失主透過行車紀錄器確認遺失經過,並在Threads平台發現婦人貼文,雙方於面交現場確認公仔即為遺失物。婦人最後以2000元與失主和解,但因侵占遺失物遭警方送辦,仍須等待司法處理結果。

婦人撿走路邊吉伊卡哇網拍 失主氣炸報警

據了解,當時該名女失主因騎乘機車載友人時,吉伊卡哇公仔不慎掉落於路邊,女子抵達目的地後才發現遺失。她回家後透過行車紀錄器查明掉落地點,並循線尋找卻未能尋回。事後女子在Threads上搜尋遺失物資訊時,意外發現婦人貼文販售該公仔,貼文明確標註售價250元,並說明「已開箱過,底部有黏過泡棉,意者私訊」。

失主發現公仔販售資訊後,立即報警並與員警一同前往約定地點面交。現場確認該公仔正是遺失物品,警方當場指出婦人的不當行為。婦人面對警方與失主,竟回應「這又沒什麼,不就小東西嗎」、「就掉在路邊我就撿起來啊」,囂張態度引來警方嚴正斥責。

 

婦人意識到已觸犯侵占遺失物罪後,選擇以2000元金額向失主和解,金額為原售價8倍。儘管雙方達成和解,但因侵占遺失物屬於公訴罪,婦人仍遭警方依法移送,等待檢察官決定是否給予緩刑或不起訴處分。


#台南#婦人#吉伊卡哇公仔#交還#失主#報警#網路販售#和解#侵占#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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