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傳播女子花花(化名),日前受仲介邀約,在北投區某汽車旅館包廂陪酒,期間因不堪酒力醉倒。李姓男客見狀,趁其意識不清時對其性侵,事後辯稱雙方為「加價性交易」。士林地檢署調查通訊紀錄及監視器畫面,認定李男涉犯趁機性交罪,已依法提起公訴。醫院檢驗未發現下藥證據,僅針對性侵部分起訴。
醉倒遭性侵 監視器揭露全程過程
根據起訴書內容,李姓男子於2024年8月1日凌晨1時透過仲介安排,邀請花花到「北投區」汽車旅館飲酒唱歌。席間,李男多次對花花有肢體接觸,導致花花強烈不滿。凌晨3時17分,花花曾用LINE向傳播公司求助:「他在要親要摸,我就要走了。」公司回應:「你擋不住的話跟我說,我來處理。」
凌晨4時25分,李男見花花醉倒無法抗拒,透過LINE私訊仲介陳某稱:「我加一小時。」隨後趁花花昏睡時對其性侵。期間,公司曾多次傳訊並撥打3通LINE電話關心花花,但花花因醉酒未讀未回,也無法接聽電話。
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花花於凌晨1時51分進房時,神智清醒、衣著完整,能獨自行動。清晨5時18分,花花被李男背出房門時,衣服已捲至胸部下緣,背部裸露,皮帶消失,褲頭外露內褲,顯示身體癱軟無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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