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2025年10月中破獲一起柬埔寨跨境運輸海洛因毒品案,檢警查出49歲蘇姓女子、46歲羅姓女子和38歲葉姓男子等3人,涉嫌接受販毒集團招待,以10到15萬元的代價,前往柬埔寨旅遊一個星期,條件是要吞下層層包裹保護的海洛因毒球,返台後再排出交貨,後續警方逮捕3人,並在體內找到26顆毒球,今(12)日檢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3人起訴,持續擴大追查中。
拿錢爽遊柬埔寨 3人吞海洛因走私
據起訴書指出,2024年苗栗縣刑大接獲情資,發現苗栗地區疑有毒品人口涉犯跨境運輸毒品情事,於是報請檢察官陳昭銘偵辦,並與外事科、鑑識科及苗栗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經綿密蒐證,鎖定蘇女、羅女、葉男涉有重嫌。
2025年10月12日時機成熟收網,檢警眼見3人從柬埔寨返回台灣,立即出示拘票逮捕,起初3人辯稱沒有藏毒和運毒,但強制帶去醫院照X光後,只見3人腹部都有數顆球狀物,強制排除體外後,確認為高純度的海洛因毒品,26顆總重588.54公克、市價約200萬。
體內藏26顆毒球 檢羈押禁見再起訴
經過檢警持續偵訊,3人坦承接受販毒集團招募,每人以10到15萬元的代價前往柬埔寨,接受一個星期旅遊招待,返國時再吞下層層包裹保護的海洛因毒球,通過海關再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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