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起校園傷害事件的受害學生家長,在案件發生兩年後仍陷入痛苦與恐懼中。他們不僅對二審判決結果感到失望,更擔憂自身安全受到威脅。在民事求償過程中,家長發現自己的詳細住址等個人資料被對方律師完全掌握,卻因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限制,無法查閱加害者在少觀所的相關資料,讓他們感到處於極度不公平的境地。這種資訊不對等的情況,加深了受害家庭的無助感與對司法制度的質疑。

這位父親最擔心的是,當兩名嫌犯服刑完畢後,自己可能成為報復的目標。他質疑道:「今天他是一個殺人犯,你還讓我們這個受害者家屬讓他知道我家地址在哪裡,這不是很嚴重的問題嗎?我們法官都看不到這種問題嗎?」
更令受害家庭感到不平等的是,當他們想要查詢嫌犯的資訊以及在少觀所的狀況時,卻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而無法獲取。受害學生父親表示:「我要查他們其他資料都是少事法比登天還難,包括比如說心理衡鑑,他們在少觀所的資料,我還有我的律師都不能看。」他感嘆道:「我們處在一個武器不對等之下,我怎麼去跟他攻防?」
律師分析,在特殊案件如性侵害案件、少年事件或家事案件等具有高度保護隱私需求的案件中,法院通常會在判決上主動隱匿相關個資。不過,個案需求不同,處理結果也會有所差異。有法界人士分析,這種情況可能是因為民事求償案中,被告及其委任律師確實可以聲請查閱被害人相關資產,作為賠償金額裁量的依據。若有隱匿個資的需求,受害方需要事先提出聲請。
從事發至今整整兩年,受害學生的父母在刑事訴訟中得不到想要的結果,在求償過程中個人資料又被對方得知,讓他們感到心力交瘁,對司法制度的信任也大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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