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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惡父4度對女兒猥褻!趁洗澡逞獸慾 被妻子撞見曝狼行

記者 張貴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12/18 10:01
最後更新時間:2025/12/18 10:01
新北一名狼父2年4度性侵未成年女兒遭判刑9年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一名狼父2年4度性侵未成年女兒遭判刑9年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在2年間4度趁女兒在浴室、房間內時闖入,強制猥褻、性交,直到某次逞慾完走出浴室被妻子撞見,案件才曝光。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4罪,判阿文有期徒刑9年6月,可上訴。

2年4度對女兒逞獸慾 被妻子撞見才曝光

判決指出,阿文與妻子住在新北市蘆洲並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2023年2月至6月間,阿文為了私慾,竟然對年僅14歲就讀國一的女兒下手,趁女兒洗澡時闖入浴室,無視女兒拒絕抵抗,2度強制猥褻性侵得逞。

結果隔年2024年9月至12月間女兒已升上國三,阿文竟然再度向女兒伸魔爪,趁女兒獨處時,再度闖入浴室逞慾,直到第4次犯案後走出浴室被妻子撞見後雙方發生爭吵,後續經由社工報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認為阿文竟為了一己私慾,罔顧女兒身心自主健全發展的權益,嚴重戕害女兒的身體自主權、性自主決定權,依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共4罪,判處阿文有期徒刑9年6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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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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