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萬華區西園路深夜時分,一名居酒屋老闆驚險避開躺臥在馬路中央的行人,展現了駕駛人的警覺性與反應能力。事發當晚11點多,這位老闆打烊後準備前往市場採買食材,連續通過兩個綠燈直行時,突然發現前方馬路中央竟有一人躺臥,所幸緊急煞車才避免了悲劇發生。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躺臥馬路僅能罰500元,但駕駛若不慎輾過則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凸顯了交通法規中對駕駛與行人責任認定的不平衡。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隨意躺在馬路中央的行為可處以500元罰鍰。然而,若駕駛人不慎輾過躺臥在馬路上的行人,則可能面臨過失傷害等刑事責任,責任歸屬明顯不成比例。本次事件警方並未接獲報案,躺臥者為何會出現在馬路中央仍有待釐清。這起事件引發了對交通法規合理性的思考,駕駛人即使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仍需承擔比違規行人更重的法律責任,這樣的責任歸屬是否公平值得社會各界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