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機車警報器在早上無故響起,持續長達2個小時,打擾附近居民安寧。居民被迫出門查看,警方到場後錄影蒐證並試圖聯繫車主,但對方並未接聽電話,警方只能先開出違規停車罰單。根據當地里長楊秀龍表示,這已不是該車第一次違停,但警報器無故響起卻讓居民苦不堪言。此事件也凸顯了現行法規對於日間時段汽機車警報器擾民問題的管理漏洞。

根據現行法規,汽機車因故障或短路導致警報器無故作響妨害安寧,警方只能在晚上10點到早上7點間,在找不到車主處理的情況下,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最高6000元。而環保局則表示,警報器噪音不在噪音管制法範圍內,因此無法開單處理。這意味著在早上7點到晚上10點間,這類擾民行為可能陷入無法可管的窘境。
類似的擾民情況並非個案。另有一輛汽車的警報器在半夜三點多開始不停響起,同樣因找不到車主解決,最後是等到車輛電瓶沒電,附近居民才得以重獲安寧。這些事件引發了對現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的討論,因為無論什麼時間發生,這種無故響起的警報聲都會成為居民的惡夢,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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