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收受廠商不正利益874萬餘元,藉以護航推動《商港法》修法,經檢廉6月初發動偵查,將陳歐珀聲押禁見獲准,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洗錢等罪嫌起訴,求刑24年2月。陳歐珀因屢次在法院開庭時提到在獄中生病,希望交保,台北地院今(24)日裁准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配戴電子腳鐶等科技設備監控8個月。
證人已詰問完畢 串供已大幅降低
裁定指出,陳歐珀仍否認收賄、洗錢等犯行,但同案被告已詰問完畢,已大幅降低串供證人的可能性,收賄事證已獲相當程度的保全,審酌陳的犯罪情節、地位、訴訟進度、身體狀況、資力等,裁定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形成足夠拘束力。另一併裁定自停押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定期向法院報到及電子腳鐶科技設備監控8月,不得與妻有任何探詢案情的行為,也不得與其他同案被告及尚未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違反得為再執行羈押的事由。
擔任立委期間 陳歐珀收賄百萬元
北檢6月4日兵分14路搜索,訊後將陳歐珀聲押禁見獲准,8月28日起訴,全案移審後仍被裁定羈押禁見,至今已經174天,北院今天裁定陳歐珀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裝電子腳鐐科技監控。
更多新聞:陳歐珀涉貪案 遭求刑24年2月 開庭不認收賄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