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掏空台鹽綠能近4億元的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在被羈押禁見10個月後獲准以600萬元交保。台南地院考量案件相關物證已保全且多數證人已完成作證,裁定陳啟昱必須配戴電子腳鐐、科技監控設備,並每天早晚透過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回傳以確認行蹤。陳啟昱去年曾一度落跑25天被通緝,最終由律師陪同投案。台南地檢署對此交保決定表示不服,已提起抗告。

台南地院於9月22日裁准涉及台鹽綠能弊案的陳啟昱以600萬元交保,這項決定引發檢方強烈反對。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被指控聯手掏空台鹽綠能近4億元。陳啟昱的家屬和律師當天帶著裝滿現金的手提袋及行李廂前往法警室辦理交保手續,從早上9點多開始清點,直到11點才完成具保程序。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駿逸強調,被告陳啟昱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非予繼續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與執行。檢察官不服法院准予停止羈押的裁定,已依法提起抗告。檢方認為,陳啟昱過去有落跑記錄,也涉嫌湮滅、偽造證據,因此對法院的交保決定表達強烈不滿。
陳啟昱在交保後,於中午時分在律師陪同下步出法院,面對記者提問時一路保持沉默,僅擺擺手不願多談,隨後搭上名貴轎車離去。陳啟昱的羈押期原定於9月26日期滿,而他自去年11月投案後已被羈押禁見長達10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