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賴姓保全因不滿下屬張姓男子向業主打小報告,說他上班都在偷睡覺,竟心生不滿出手打傷對方脖子;才過了4天,兩人狹路相逢,賴男怒氣未消又二度痛毆張男,張男只好驗傷提告。台中地院依2條傷害人之身體罪,各處賴男拘役50日、2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賴姓男子與張姓男子均在台中同一家保全公司任職,賴男為張的主管,賴男認為張男當「抓耙子」,向業主告密他在上班時間睡覺,越想越火大,2025年6月6日時晚上10點多,賴男見張男在工地警衛亭內值班,竟趁機徒手壓對方脖子,害得他左頸擦挫傷。
冤家路窄4天後又遇 2度被扁這次不忍了
賴男下手後似乎仍懷恨在心,4天後,6月10日凌晨在同一處又遇到張男,一言不合又手持文件夾攻擊張男頭部、大腿,並徒手抓其脖頸、肩膀,打得張男從頭到腿都有傷勢,張男不甘遭受暴力,前往驗傷並且報警提告。
法官檢視張男的診斷證明書,以及工地現場監視器畫面佐證,足認賴男罪行,審酌賴一開始被逮時,還裝傻否認犯行,直到進到法院才改口坦承,依照傷害罪2罪,分處拘役50日、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分別5萬、6萬,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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