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歲鍾姓男子在台鐵1280次列車抵達瑞芳終點站後拒絕下車,並對工作人員施暴,導致副站長臉部及身體遭到踹踢受傷。事件發生在14日晚間11點多,當站務人員通知男子必須下車時,男子不僅拒絕配合,還坐在地上咆哮,並做出激動行為攻擊工作人員。站方隨即通報警方處理,並將受傷站員送醫,同時也將情緒不穩的男子送往醫院觀察。

在衝突過程中,男子用腳踹到副站長的臉部及身體,造成擦傷。站務人員立即通報警方,並強制將該名旅客帶下車。約一小時後,警方抵達現場,隨即將受傷的站員送往礦工醫院進行驗傷。雖然副站長的傷勢並無大礙,僅為擦傷,但瑞芳站表示將對施暴旅客提出告訴。
鐵路警察局瑞芳派出所長姜義政表示,經過案件調查後,將依違反鐵路法第71條第1項第3款及刑法傷害罪,分別請鐵道局及基隆地檢署裁處偵辦。由於該名男子情緒持續不穩定,警方最終決定將他送往基隆長庚醫院進行觀察。
現場畫面顯示,救護車停在路旁,救護人員迅速將傷患抬上擔架,送上救護車前往醫院治療。警方也到場處理這起暴力事件,確保相關證據得以保全,以利後續司法程序進行。這起事件再次引發社會對公共交通安全以及工作人員保障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