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電影院驚傳暴力事件!42歲陳姓男子不滿兩名女高中生交談聲音過大且手機螢幕太亮,竟動手毆打對方,將18歲吳姓女高中生拖離座位拳打腳踢,16歲黃姓女高中生上前勸阻也遭搧耳光。受害女高中生膝蓋有擦挫傷、衣服被扯破,家屬憤怒質疑:「對方坐在第一排,同一排,怎麼會受到螢幕亮光影響?這根本是在欺負人!」警方已依傷害罪及毀損罪將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此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也提醒大眾在公共場所應相互尊重,遇到糾紛時應理性溝通,切勿訴諸暴力。


事發當晚,陳姓男子在台中東區一間電影院一館4樓放映室觀看「進行曲」電影時,與兩名女高中生之間相隔7個座位加一個走道。將吳姓女高中生拖離座位並毆打,黃姓女高中生上前勸阻時也遭到搧耳光。

受害女高中生的家屬表示,事發時兩位女孩分別坐在第三位和第四位,中間還有走道,與陳男相距甚遠。家屬質疑:「對方坐在第一排,同一排,怎麼會受到螢幕亮光影響?這根本是在欺負人。」家屬憤怒地展示了驗傷單和傷勢照片,女高中生膝蓋有多處擦挫傷,衣服也被扯破。家屬還提到,女孩們原本期待看完電影後參加見面會,卻遭遇這樣的暴力對待。

第三分局東區所副所長陳芳旭表示,陳男的行為造成兩名女子輕傷。據了解,陳男是因不滿他人在電影院內使用手機及談話才出手毆打對方。警方已將42歲陳姓男子帶回警局,依傷害罪及毀損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女高中生家屬對事件處理表達不滿,指出:「他直接把人摔出去,影城也沒什麼作為。

我做長輩做家長的,情何以堪。」此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也提醒大眾在公共場所應相互尊重,遇到糾紛時應理性溝通,切勿訴諸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