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李姓2寶媽,2019年6月跟劉姓丈夫歡喜結婚,不料兩人婚後感情生變,李女在劉男手機內發現,對方竟存有跟范姓女子的私密照,後續范女雖否認介入婚姻,並強調「是要激勵李女重視跟劉男間的婚姻關係」,但李女仍提告求償1百萬元,台中地院審酌後,同樣不採信范女說詞,判范女要賠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尪手機有私密照 正宮抓包出軌
據判決書指出,李女跟劉男於2019年6月16日結婚,只是李女在2023年3月間得知,劉男竟與范女交往,並發生性行為,精神承受極大痛苦的李女,先是與劉男在2024年10月9日離婚,並對范女請求1百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此,范女辯稱雖然曾經向李女坦承,但是因「他們兩人婚姻關係不穩定,希望藉此激勵李女重視婚姻關係,也在2023年3、4月間澄清過跟劉男僅是一般朋友」,並未侵害李女配偶權。
小三喊激勵正宮 法官判賠30萬
只是台中地院一審時,審酌范女和劉男的私密照,認定兩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加上劉男曾透過社群軟體向李女道歉,法官也認為「如果劉男跟范女只是朋友,劉男也不需要特地道歉,劉男母親更無必要因此責罵劉男」。而法官說明,范女的行為已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帶給李女精神上痛苦,但考量李女跟范女雙方家庭經濟狀況後,法官認為范女給付精神慰撫金30萬元為適當,其他求償部分則遭駁回,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