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竹仔坑陸軍步兵第234旅營區,4月發生一起暴力事件,一名19歲的黃姓與20歲的洪姓軍人得知陳姓同袍即將退伍,因此兩人要求想看一眼退伍令,但遭到陳男拒絕,未料黃男與洪男大為惱火,不僅不讓陳男離開現場,更脫下對方褲子,出拳毆打左眼,把眼鏡打斷,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共同強制、傷害罪,處黃男5月、洪男6月,可上訴。
想看退伍令遭拒 軍人怒扁同袍
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洪男與陳男三人,皆為竹仔坑營區軍人,黃男與洪男4月2日下午16時50分,得知陳男將於3日退伍,於是兩人在營舍東側1樓前,要求想看退伍令,但最終遭拒絕。未料此時,黃男和洪男不讓陳男離開,黃男以右手鉤住陳男右手,左手順勢要搶走陳男退伍令,一旁的洪男則脫下陳男褲子,場面爆發拉扯衝突,其他同袍見狀趕緊上前勸架,並將三人分開。
賠錢和解 法官判緩刑
而心有不甘的洪男再度衝向陳男,出拳毆打陳男左眼,導致陳男受有左側眼瞼及眼周圍撕裂傷、左側眼瞼及眼周圍區域挫傷、臉部損傷等傷害,眼鏡也隨之斷裂。台中地院一審時,施暴的黃男與洪男坦承犯行,證據和證詞皆指證歷歷,法官認為兩人不顧同袍情誼,且不尊重陳男身體自主權,只是同時法官考量,兩人已賠錢和解,加上陳男表示不追究刑事責任,依共同強制罪處黃男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洪男共同強制罪5月、傷害罪2月,應執行期6月,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