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技界美魔女」之稱的楊智惠因前年被媒體拍到,與時任台北醫院院長邱仲峯共赴礁溪長榮鳳凰酒店雙人湯屋,而被邱妻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台北地院根據媒體照片,認定2人行為逾越正常分際,互動類似戀人,判楊智惠須賠償邱妻50萬元。可上訴。
與名醫溫泉私會被媒體拍到
邱妻主張,她跟邱仲峯於1990年間結婚,3子女已成年。媒體於2023年3月21日報導,邱男於同年月16日與楊智惠相約台北寒舍酒店會合,共同搭車前往宜蘭礁溪鄉長榮鳳凰酒店雙人湯屋泡湯,過程中雙方互動親暱,楊女將頭依偎在邱男肩膀,邱的右手則在楊女臀、背部游移,2人在酒店共度2小時泡湯私密行程,依民法規定對楊女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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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抗辯指出,該報導為片面、未經查證的內容,拍攝地為公開場所,2人並無親密舉措,且報導並非限於事實陳述,而是帶有諷刺與負面觀感,然媒體高度報導與社會放大效應,所產生的「懲罰性效果」已經遠超法律原意,主張若再判她高額賠償,形同受重複處罰與不成比例之制裁,違反比例原則與公平正義,請求駁回。
法院:約湯屋、碰肩頸與臀部已類同戀人
法院依據照片及現場情況,認定2人行為已類同戀人,因肩頸及臀部屬於隱私部位,通常不容許他人任意觸碰;楊智惠與邱仲峯在預約湯屋共處一室,已超出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邱妻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安全,判決楊智惠賠償邱妻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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