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9月5日獲台北地院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配戴科技設備監控。柯妻陳佩琪8日完成交保手續,柯文哲交保當天質疑「檢察官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經台北地檢署嚴正駁斥,指柯嚴重誤導、混淆視聽,並於9日晚間6時對交保裁定提出抗告,案經高院發回,北院重開羈押庭,仍維持柯文哲7千萬元交保,此案仍得抗告。究竟抗告是什麼?《TVBS新聞網》帶讀者一次掌握。
什麼是「抗告」?
所謂「抗告」是訴訟中「程序事項」的一種「救濟」手段。
若其中一方不滿法官作出的決定,則可以提出抗告。例如:法官決定不傳某一位證人,提出聲請的當事人可以提出抗告,請求法院重新考慮。
根據修正後《刑事訴訟法》有關「強制處分」抗告期限為10天。也就是,北檢對柯文哲聲請延長羈押失敗,可在收到法院裁定書的10天內提起抗告。
抗告如何進行?
有資深法官表示,上級審法院收案後,法官會書面審酌抗告方是否有理由,如果有理由,原裁定會被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如抗告無理由,上級審會直接駁回抗告聲請,維持原請回裁定確定;最後一條路就是直接由二審法官自為裁定。
法界人士指出,二審法官若要自為裁定,頂多是在原審裁定補充諸如配戴科技監控設備,但如果是具保變羈押,或羈押變交保,實務上相當罕見;詠律科思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秀惠分析,因二審法官沒必要扛責任,頂多是將原審漏未考量的事由羅列,要求下級審法院補強說明。

抗告有限制次數嗎?
值得一提的是「抗告」沒有次數限制,因此史上來回更裁5次的案件,就是砂石車司機張德正2014年1月26日清晨5時許開車衝撞總統府事件。北檢聲押張德正失敗,來回抗告、更裁多達5次,最後法院仍裁定張德正以30萬元交保。
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還針對此事表示,張德正羈押爭議多次來回,非常態,不是正常現象。
柯文哲羈押史 創司法紀錄
2024年8月30日清晨,柯文哲住處遭檢廉大舉搜索,之後被檢察官當庭逮捕聲押禁見,第一次獲法官裁定無保請回,但被「上級審」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之後柯文哲於偵查中遭羈押禁見,且延押一次,同年12月26日起訴後移審。
台北地院於2024年12月27日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柯文哲當時已羈押113天,結果檢方抗告,高院於12月28日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北院於12月29日提高保釋金至7000萬元並配戴電子腳鐶,柯文哲再度交保。高院於2025年1月1日再度撤銷交保裁定,北院重開羈押庭時,承審女法官在法庭上問北檢,押到何時可以接受?檢方回應,至少在法院審理的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完成。柯於1月2日被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之後密集傳喚證人交互詰問,直到同年9月2日重要關鍵證人都訊問完畢,北院9月5日裁定柯文哲交保,並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北檢9月9日提起抗告。15日北院再開羈押庭,仍裁定柯文哲7千萬交保,得抗告。
柯文哲交保 北檢抗告理由
9日北檢提抗告理由包含,公益侵占的證人尚未詰問完畢、柯違反法院具保命遵守「不得與證人有任何接觸之行為」事由,也就是跟「競選小物」證人陳智菡、陳宥丞有接觸、柯對同案被告李文宗喊話、持續以臉書發表斷章取義的開庭內容,隔空串證及製造輿論等理由,主張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
15日柯文哲二度獲得交保後,北檢則表示要收到裁定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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