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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工硬上酒店妹!無視她哭喊「我有老公」 50萬才換免囚

記者 陳佳宜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09 15:3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09 15:35
酒店坐檯小姐遭到水電工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酒店坐檯小姐遭到水電工性侵。(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陶姓水電工於去年7月25日凌晨在酒店消費時,因與坐檯小姐美美相談甚歡,豪氣表示要「全場包下」,並提議帶美美去吃宵夜;未料美美不勝酒力,一上車後就癱軟失去意識,陶男趁機直奔摩鐵性侵,過程中美美抗拒呼喊:「不要,我有老公」,卻仍遭陶男強上。事後陶男以30萬元與美美和解,法院判決陶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須再繳20萬元公庫,並完成120小時義務勞務,才可免囚;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陶姓水電工在去年7月25日凌晨,於高雄某酒店消費時與坐檯小姐美美互動熱絡,進而提出全場包下並邀約外出吃宵夜。當雙方上車後,美美因酒勁發作,出現泥醉無力狀態,陶男發現機會,便將車開往摩鐵。

 

陶姓水電工趁美美無法反抗時,對其實施性侵,期間美美曾虛弱哀喊「不要,我有老公」,但仍遭陶男強行得逞。陶男甚至未支付應付的1萬5800元。隔天美美酒醒,氣急立即報警並驗傷,並向陶男提告性侵。

陶姓水電工被告後才意識到事態嚴重,急忙掏出30萬元與美美私下和解。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陶男當庭認罪,法官考量其無前科且已賠償,高雄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4年,並須繳納20萬元公庫及完成120小時義務勞務。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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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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